9月2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李欣草案终于有了结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罗炳干过失杀人罪一审及原告人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以过失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炳干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责令罗炳干赔偿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63257元。
案例审查:
2019年9月9日凌晨,昆明理工大学19岁大二女生李心草与罗炳干饮酒后溺死在盘龙河。
李心草的母亲陈梅莲说,事发后,她的家人被告知李心草是因醉酒自杀的。然而,酒吧监控录像显示,事件发生前,李心草涉嫌被罗炳干猥亵和扇耳光。
后来发现,2019年9月8日,被告人罗炳干与任、、李某某有过一次聚会。罗炳干多次建议案发当晚异地饮酒。
罗炳干在李心草醉酒后,走路摇摇晃晃,坐着不稳,心情忐忑不安,安慰和安抚了李心草,履行了他关心和帮助的职责。
李心草醉酒后期,异常情况加剧,出现了胡言乱语、打砸抢、往头上泼水、用头砸桌子、用啤酒瓶盖割手腕、过河护栏等行为。,而辨别和控制的能力明显下降。
罗炳干只采取说服等一般绥靖行为,认为可以避免有害后果,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救助措施。为了避免麻烦和承担救援费用,他没有采取报警和派医生的合理建议,而是用粗暴的耳光方式让李心草清醒过来,这使得李心草的情绪更加不稳定,最终造成了李心草过河护栏和溺水的有害后果。
此外,受害人李心草的死亡造成了丧葬费、交通费和时间损失等经济损失。
扩展阅读:
判决书出来后,有网友质疑逮捕最初是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进行的,为什么这一罪名消失,成为过失杀人罪?
对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爽表示:“因为强制猥亵侮辱罪主要是为了保护私人部分,我们逐帧审查了这段视频监控后发现,罗炳干虽然有过这样俯身李心草的举动,但并没有接触到私人部分,后来这一记耳光,虽然是在这样的公共场所,但似乎是对受害者的公开侮辱。但主观上,根据罗炳干的供述和李的儿子任、的陈述,掌掴并非侮辱,而是帮助清醒过来。所以,从综合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来看,那么我们认为,罗炳干的行为不构成强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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