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姓(dì wǔ xìng),在《百家姓》中排名第502位。在2007年全国姓氏人口排名第300位以外。
第五姓溯源
单一渊源:源于妫姓,出自汉高祖刘邦强迁原战国时期齐国的田氏公族时封的编序,属于帝王赐姓改姓为氏。
相传,帝舜当天子之前,帝尧把两个女儿嫁给了他,让他们在妫汭河边居住,他们的祖孙有留在妫汭河一带的,就是妫姓的来源。
据史籍《史记·田完世家》及《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古今姓氏书辨证》等资料记载,齐桓公姜小白封妫完于田地,其后子孙以地为氏,称田氏。
周武王姬发灭殷商之后,建立了周王朝,便追封前代圣王的后人,找到了帝舜的后裔妫满(帝舜之子商均的第三十二世孙)。周武王封妫满为陈侯,史称胡公满、陈胡公。
春秋时期,陈桓公妫鲍的弟弟妫跃自己一直想为君主,在陈桓公死后不久(公元前744~前706年在位),即杀死了太子妫免,自立为陈厉公。太子妫免的两个弟弟欲报杀兄之仇,就在周桓王姬林二十一年(陈厉公八年,公元前699)趁陈厉公去蔡国之时把他杀了,兄弟二人相继为陈国之君,就是后来的陈庄公妫林(公元前699~前693年在位)和陈宣公妫杵臼(公元前693~前648年在位)。陈宣公晚年昏聩,打算立宠姬所生的儿子为太子,就把先前所立的太子妫御寇杀了。
陈厉公有个儿子叫陈完(妫满第十世孙),他同太子妫御寇的私人交情很好,当妫御寇被杀后,他怕被株连,便逃到了齐国。当时齐桓公接纳了他,还将他封于田地。陈完逃到了齐国后,不愿再用原来的国名为姓氏,遂以受封赏赐名称为氏,改称田氏,后来形成了一支庞大的田氏家族。
田氏一族传至田和任齐国宰相时,姜氏家族在齐国已经十分衰弱,国家军政大权全部落在田氏家族手中,姜齐君主形同虚设。田和后来干脆在周安王姬骄十六年(齐康公十九年,齐田和元年,公元前386年)成功地发动了政变,自立为齐国国君,于是,姜姓齐国就变成了田氏齐国。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田代姜齐”,或称“田氏代齐”。而齐康公姜贷(公元前404~前386年在位)被田和废为庶人,“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后连一城也不给了,轰到沙滩上由其自生自灭。周安王二十三年(公元前379年),齐康公在凄惨孤独中逝世,终年七十六岁,田氏家族正式“并齐”。
据史籍《姓氏考略》的记载:“齐田氏后,汉时齐诸田徙至京兆房陵,以次第为姓,有第一至第八。”史籍《后汉书·第五伦传》中也记载:“后或改姓。”
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后,为了增强关中地区的经济实力,同时削弱各地豪强的残余势力,就把战国末期的齐、楚、燕、韩、赵、魏六国国君的王族后裔和豪族名门共十多万人,强行迁徙到关中房陵一带地区定居(今湖北房县)。在迁徙原齐国田姓贵族时,因其族大人众,主事官吏烦于编籍,便以其家族门第按顺序分为第一至第八,由此产生了第一氏、第二氏、第三氏、第四氏、第五氏、第六氏、第七氏、第八氏共八个复姓,其实都是田氏,例如大族田广之弟田英为第八氏,其孙田登为第二氏,元孙田癸为第三氏……等等,第五氏就是其中的一支。
第五氏这一支后来出了不少名人,得以普遍流传,所以在宋朝时期被作为显姓收录到《百家姓》中,而其他的第一至第八等复姓,后来大都改为单姓“第”及“五(伍)”两个姓氏,现在保留其复姓的人极少能见到。
第一氏、第二氏、第三氏、第四氏、第五氏、第六氏、第七氏、第八氏族人与田氏族人同宗同源,皆尊奉田完(陈完)为得姓始祖。
田完(陈完、妫完)。
第五氏复姓或是古老的汉族姓氏,但人口总数在中国的大陆未列入百家姓前三百位,在台湾省则名列第一千零五十九位,望出陇西郡、东郡。
东汉时期,在关中地区的田氏后裔主要有两支:第五氏和法氏。据史籍《风俗通·姓氏篇》的记载:
第一氏,其先诸田徙园陵者多,故以次第为氏。
第二氏,田广之孙田登为二氏。
第三氏,田广之孙田癸为三氏。
第五氏,齐诸田之后。汉高祖徙诸田,而有第一至第八氏,汉第五伦,其后也。
第八氏,亦齐诸田之后,田广之弟田英为第八门,因氏焉。
其中第一、第二、第三氏,均无特殊事迹,因此在史籍中也没有什么记载。在第八氏中则有一位叫第八的人,曾为王莽的讲学大夫,因此有史载。
第五氏的代表人物是京兆人(今陕西西安)第五伦。第五伦少年时非常狭义,在宗族中很有威信,曾率兵抗击过农民起义军赤眉军。东汉王朝建立后,第五伦被光武帝刘秀召见并任命为会稽太守,“虽为二千石,躬自斩草养马,妻执炊爨,受俸裁留一月,粮余皆贱贸与民之贫羸者。会稽民俗杀牛祭祀,第五伦治之。”第五伦在任鞠躬尽瘁,多有佳绩。后第五伦迁为蜀郡太守后,以任人知贤而闻名。
东汉明帝执政时期,第五伦官至司空,位列三公,他在任期间反对外戚专权,逝时年八十余岁。其小儿子第五颉历任郡太守,汉顺帝时为大将。
第五伦的一个曾孙叫第五种,少年时期便郡中有名,汉桓帝时任兖州刺史,他“不避强暴,弹劾中常侍单超兄子匡,降服泰山贼叔孙无忌,后遭单超陷害”,逝世于家中。
第五种之子叫第五巡,曾任太尉掾,也是少年有为。
第五访是第五伦的族孙,少有学识,为县令,开仓赈济,一县具治,得到过汉顺帝的嘉奖,后任护羌校尉,边境服其威信。
整个第五伦家族几乎都与东汉王朝相依始终,且政绩颇佳。东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大师郑玄,就曾师从博士京兆人第五元先。
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却已经几乎不见有第五氏族人的事迹记载。
到了唐朝时期,有个京兆人第五琦,曾出任江淮度支使,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来掌管大唐王朝的财赋长达十余年,其子第五峰以孝道著称,其兄曰第五华。
在宋朝时期,第五氏家族分迁三地,迁徙到扬州地区,但发展十分缓慢,至今也不过数百人,而且女性居多。
在中国历史上,第五氏家族是一个绵延长达八百余年甚至更为悠久的著名家族,至今仍有裔脉延续。2006年2月8日,七十九岁的南京市民第五兰去世了。第五兰的孙子王贵军说,第五兰是扬州人,四十多年前和丈夫一同迁居到南京市居住。第五兰没有兄弟,只有三个姐姐,都先于第五兰去世了,从此第五兰这一“第五”家族就再没有后人,但在南京市内仍有第五氏族人。
今江苏省的扬州市,天津市,陕西省的咸阳市泾阳县、旬邑县、彬县、西安市高陵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吴忠市,浙江省的舟山市定海县,安徽省的滁州市,台湾省的台北市文山区内湖等地,均有第五氏族人分布,总人口约四千三百余。
至于如今第五氏家族自己口传的“两千余年前有五勇士随荆柯刺秦王,失败后不敢再用原姓,随依次以第一~第五为姓氏”云云,仅只是该氏族某前者杜撰自编的壮烈故事。据史书记载,为了不使秦廷起疑,当时跟随荆柯赴秦时只有一名年仅十三岁的小勇士秦舞阳(击败东胡的燕国名将秦开之孙)跟随,但这位小勇士秦舞阳在随荆柯见到秦始皇时,却被秦始皇的威仪吓得浑身哆嗦(“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因此,“五勇士”之说没有任何史实依据。该传说虽情结可宥,却史不可取,更不宜以此去惑遗第五氏后代子孙。
郡望
陇西郡:战国时期秦国秦昭襄王二十八年(甲子,公元前279年)置郡,因在陇山之西而得名,治所在狄道(今甘肃临洮),其时辖地在今甘肃省东乡县以东的洮河中游、武山以西的渭河上游、礼县以北的西汉水上游及天山市东部,包括今甘肃省兰州市、临洮县、巩昌县、秦州市一带。西汉朝时辖地在今甘肃省东乡县东部的洮河中游、武山西部的渭河上游、礼县北部的西汉水上游及天山市的东部地区。三国时期曹魏国移治至襄武(今甘肃陇西)。北魏时期辖地在今甘肃省陇西县附近一带。
东 郡:东郡始建于秦始皇五年(庚申,公元前242年),取原魏国之地置东郡,包括河北大名府、山东东昌府、及长清县以西一带地区。西汉时期因之,治所在濮阳县(今河南濮阳),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省南部仆阳县及山东省东西部一带地区。东汉初其平中尝治武阳,臧洪为太守,又治东武阳。西晋朝时期废黜,东晋朝复置,在今河南滑县东部。北魏王朝徙治至滑台(今河南滑县),隋朝初期废黜,后曾以兖州为东郡,此兖州是由滑州(今河南滑县)改名而成,并非今山东省之兖州。南朝宋国再置东郡,在河南陈州府境。
堂号
陇西堂:以望立堂。
东郡堂:以望立堂,亦称江扈堂。
第五姓历史名人
第五府君:(生卒年待考),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东汉大臣。
东汉光武帝执政时期(公元25~57年),出任会稽郡太守。
第五府君的“府君”二字并非其名,而是东汉时期人们对“郡太守”这一官职的尊称,他的实际名字失考。
第五伦:(公元?~91年待考),一名王伯齐,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东汉大臣。
其先齐诸田,诸田徙园陵者多,故以次第为氏。
第五伦少介然有义行。王莽末期,盗贼起,宗族闾里争往附之。第五伦乃依险固筑营壁,有贼,辄奋厉其众,引强持满以拒之。铜马、赤眉之属前后数十辈,皆不能下。第五伦始以营长诣郡尹鲜于褒,褒见而异之,署为吏。后褒坐事左转高唐令,临去,握第五伦臂诀曰:“恨相知晚。”
第五伦后为乡啬夫,平傜赋,理怨结,得人欢心。第五伦曾自以为久宦不达,遂将家属客河东,变名姓,自称王伯齐,载盐往来太原、上党,所过辄为粪除而去,陌上号为道士,亲友故人莫知其处。
数年,鲜于褒荐第五伦于京兆尹阎兴,阎兴即召第五伦为主簿。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第五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巿。第五伦平铨衡,正斗斛,巿无阿枉,百姓悦服。
第五伦每读诏书,常叹息曰:“此圣主也,一见决矣。”
等辈笑之曰:“尔说将尚不下,安能动万乘乎?”
第五伦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东汉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第五伦举孝廉,补淮阳国医工长,随王之国。汉光武帝召见,甚异之。
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第五伦从王朝京师,随官属得会见,汉光武帝问以政事,第五伦因此酬对政道,汉光武帝大悦。第二天,复特召入,与语至夕。
汉光武帝曾戏谓第五伦曰:“闻卿为吏篣妇公,不过从兄饭,宁有之邪?”
第五伦对曰:“臣三娶妻皆无父。少遭饥乱,实不敢妄过人食。”汉光武帝大笑。
第五伦出,有诏以为扶夷长,未到官,追拜会稽太守。虽为二千石,躬自斩刍养马,妻执炊爨。受俸裁留一月粮,余皆贱贸与民之贫羸者。会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前后郡将莫敢禁。第五伦到官,移书属县,晓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诈怖愚民,皆案论之。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民初颇恐惧,或祝诅妄言,第五伦案之愈急,后遂断绝,百姓以安。
汉永平五年(公元62年),第五坐法被征,老小攀车叩马,啼呼相随,日裁行数里,不得前。第五伦乃伪止亭舍,阴乘船去。众知,复追之。及诣廷尉,吏民上书守阙者千余人。是时汉显宗方案梁松事,亦多为松讼者。汉显宗患之,诏公车诸为梁氏及会稽太守上书者勿复受。会帝幸廷尉录囚徒,得免归田里。身自耕种,不交通人物。
数年后,第五伦复拜为宕渠令,显拔乡佐玄贺,贺后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絜称,所在化行,终于大司农。
第五伦在职四年,迁蜀郡太守。蜀地肥饶,人吏富实,掾史家赀多至千万,皆鲜车怒马,以财货自达。第五伦悉简其丰赡者遣还之,更选孤贫志行之人以处曹任,于是争赇抑绝,文职修理。所举吏多至九卿、二千石,时以为知人。
视事七年后,汉肃宗初立,第五伦擢自远郡,代牟融为司空。汉肃宗以明德太后故,尊崇舅氏马廖,兄弟马防并居职任。马廖等倾身交结,冠盖之士争赴趣之。
第五伦以后族过盛,欲令朝廷抑损其权,上疏曰:“臣闻忠不隐讳,直不避害。不胜愚狷,昧死自表。书曰:‘臣无作威作福,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传曰:‘大夫无境外之交,束修之馈。’近代光烈皇后,虽友爱天至,而卒使阴就归国,徙废阴兴宾客;其后梁、窦之家,互有非法,明帝即位,竟多诛之。自是洛中无复权戚,书记请托一皆断绝。又譬诸外戚曰:‘苦身待士,不如为国,戴盆望天,事不两施。’臣常刻着五臧,书诸绅带。而今之议者,复以马氏为言。窃闻卫尉廖以布三千匹,城门校尉防以钱三百万,私赡三辅衣冠,知与不知,莫不毕给。又闻腊日亦遗其在洛中者钱各五千,越骑校尉光,腊用羊三百头,米四百斛,肉五千斤。臣愚以为不应经义,惶恐不敢不以闻。陛下情欲厚之,亦宜所以安之。臣今言此,诚欲上忠陛下,下全后家,裁蒙省察。”
及马防为车骑将军,当出征西羌,第五伦又上疏曰:“臣愚以为贵戚可封侯以富之,不当职事以任之。何者?绳以法则伤恩,私以亲则违宪。伏闻马防今当西征,臣以太后恩仁,陛下至孝,恐卒有纤介,难为意爱。闻防请杜笃为从事中郎,多赐财帛。笃为乡里所废,客居美阳,女弟为马氏妻,恃此交通,在所县令苦其不法,收系论之。今来防所,议者咸致疑怪,况乃以为从事,将恐议及朝廷。今宜为选贤能以辅助之,不可复令防自请人,有损事望。苟有所怀,敢不自闻。”但并不见省用。
第五伦虽峭直,然常疾俗吏苛刻。及为三公,值帝长者,屡有善政,乃上疏褒称盛美,因以劝成风德,曰:“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体晏晏之姿,以宽弘临下,出入四年,前岁诛刺史、二千石贪残者六人。斯皆明圣所鉴,非群下所及。然诏书每下宽和而政急不解,务存节俭而奢侈不止者,咎在俗敝,群下不称故也。光武承王莽之余,颇以严猛为政,后代因之,遂成风化。郡国所举,类多辨职俗吏,殊未有宽博之选以应上求者也。陈留令刘豫,冠军令驷协,并以刻薄之姿,临人宰邑,专念掠杀,务为严苦,吏民愁怨,莫不疾之,而今之议者反以为能,违天心,失经义,诚不可不慎也。非徒应坐豫、协,亦当宜谴举者。务进仁贤以任时政,不过数人,则风俗自化矣。臣尝读书记,知秦以酷急亡国,又目见王莽亦以苛法自灭,故勤劝恳恳,实在于此。又闻诸王主贵戚,骄奢踰制,京师尚然,何以示远?故曰:‘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夫阴阳和岁乃丰,君臣同心化乃成也。其刺史、太守以下,拜除京师及道出洛阳者,宜皆召见,可因博问四方,兼以观察其人。诸上书言事有不合者,可但报归田里,不宜过加喜怒,以明在宽。臣愚不足采。”
及诸马得罪归国,而窦氏始贵,第五伦复上疏曰:“臣得以空虚之质,当辅弼之任。素性驽怯,位尊爵重,拘迫大义,思自策厉,虽遭百死,不敢择地,又况亲遇危言之世哉!今承百王之敝,人尚文巧,咸趋邪路,莫能守正。伏见虎贲中郎将窦宪,椒房之亲,典司禁兵,出入省闼,年盛志美,卑谦乐善,此诚其好士交结之方。然诸出入贵戚者,类多瑕禁锢之人,尤少守约安贫之节,士大夫无志之徒更相贩卖,云集其门。众喣飘山,聚蚊成雷,盖骄佚所从生也。三辅论议者,至云以贵戚废锢,当复以贵戚浣濯之,犹解酲当以酒也。诐险趣埶之徒,诚不可亲近。臣愚愿陛下中宫严敕宪等闭门自守,无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虑于无形,令宪永保福禄,君臣交欢,无纤介之隙。此臣之至所愿也。”
第五伦奉公尽节,言事无所依违。诸子或时谏止,辄叱遣之,吏人奏记及便宜者,亦并封上,其无私若此。
第五伦性质悫,少即有文采,在位以贞自称,时人方之前朝贡禹。一,然少蕴藉,不修威仪;二,亦以此见轻。
或问第五伦曰:“公有私乎?”
第五伦对曰:“昔人有与吾千里马者,吾虽不受,每三公有所选举,心不能忘,而亦终不用也。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疾,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连以老病上疏乞身。
汉元和三年(公元86年),赐策罢,以二千石奉终其身,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区。
第五伦在数年后逝世,终年八十余岁,诏赐秘器、衣衾、钱布。
第五颉:(公元?~126年待考),字子陵,第五伦少子;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东汉大臣。
第五颉先为郡功曹,州从事,公府辟举高第,后为侍御史,南顿令,桂阳、南阳、庐江三郡太守,谏议大夫。
时洛阳无主人,乡里无田宅,客止灵台中,或十日不炊。司隶校尉南阳左雄、太史令张衡、尚书庐江朱建、孟兴皆与第五颉故旧,各致礼饷,颉终不受。
汉顺帝之为太子废也,第五颉为太中大夫,与太仆来历等共守阙固争。
汉顺帝即位,第五颉擢为将作大匠,卒官。
第五元先:(生卒年待考),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东汉初期经学家。
第五元先是一位很有学问的今文经学家,曾任兖州刺史(今山东兖州)。
后来东汉王朝著名的学者经学大师郑玄,就是第五元先的学生,他先后跟随第五元先学习了《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等,成为一代大儒。
第五访:(生卒年待考),字仲谋,第五伦之孙;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东汉大臣。
第五访的祖父第五伦曾做过汉朝司空的官。从其祖父以后,家境衰败,族人多沦为贫苦农民。
第五访早年就失去了父母,由兄嫂把他拉扯成人。由于他天性聪敏,富有智慧,再加勤奋刻苦,不耻下问,学识逐步渊博起来。
汉朝时期选拔官吏,并不把学府读书取仕当作唯一途径(正式的科举考试在隋朝才建立),一个偶然的机会,第五访被荐,做了一郡的功曹。这“功曹”的官,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除掌人事之权外,并参与一定政务的处理。
第五访克尽职守,忠于政务,颇有政绩,很快被荐举为孝廉,补任新都县令(今四川新都)。
第五访出任县令后,治政有方,百业兴盛,因此在三年之间相邻的几个县民都入籍新都县,新都县的户数猛增十倍。
第五上:(生卒年待考),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东汉大臣。
为官冠名州郡,汉永寿中期(公元156年)以奉使称职,拜高密侯相。他经常惩治贪恶,刚直不宥。
第五种:(生卒年待考),字兴先,第五伦曾孙;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东汉大臣。
第五种少厉志义,为吏,冠名州郡。汉永寿中期,以司徒掾清诏使冀州,廉察灾害,举奏刺史、二千石以下,所刑免甚众,弃官奔走者数十人。还,以奉使称职,拜高密侯相。
是时,徐、兖二州盗贼群辈,高密在二州之郊,第五种乃大储粮蓄,勤厉吏士,贼闻皆惮之,桴鼓不鸣,流民归者,岁中至数千家。后第五种以能换为卫相,再迁兖州刺史。
中常侍单超兄子单匡为济阴太守,负埶贪放,第五种欲收举,未知所使。会闻从事卫羽素抗厉,乃召卫羽具告之。谓曰:“闻公不畏强御,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何?”
第五种对曰:“愿庶几于一割。”
卫羽出,遂驰至定陶,闭门收单匡宾客亲吏四十余人,六、七日中,纠发其臧五六千万。第五种即奏单匡,并以劾超。单匡窘迫,遣刺客刺卫羽,卫羽觉其奸,乃收系客,具得情状。州内震栗,朝廷嗟叹之。
是时太山贼叔孙无忌等暴横一境,州郡不能讨。卫羽说第五种曰:“中国安宁,忘战日久,而太山险阻,寇猾不制。今虽有精兵,难以赴敌,羽请往譬降之。”第五种敬诺。卫羽乃往,备说祸福,叔孙无忌即率其党羽三千余人降。
单超积怀忿恨,遂以事陷第五种,竟坐徙朔方。单超外孙董援为朔方太守,蓄怒以待之。初,第五种为卫相,以门下掾孙斌贤,善遇之。及当徙斥,孙斌具闻知单超之谋,乃谓其友人同县闾子直及高密甄子然曰:“盖盗憎其主,从来旧矣。第五使君当投裔土,而单超外属为彼郡守。夫危者易仆,可为寒心。吾今方追使君,庶免其难。若奉使君以还,将以付子。”
二人曰:“子其行矣,是吾心也。”于是孙斌将侠客晨夜追第五种,及之于太原,遮险格杀送吏,因下马与第五种,孙斌自步从。一日一夜行四百余里,遂得脱归。
第五种匿于闾、甄氏数年,徐州从事臧旻上书讼之曰:“臣闻士有忍死之辱,必有就事之计,故季布屈节于朱家,管仲错行于召忽。此二臣以可死而不死者,非爱身于须臾,贪命于苟活,隐其智力,顾其权略,庶幸逢时有所为耳。卒遭高帝之成业,齐桓之兴伯,遗其亡逃之行,赦其射钩之雠,拔于囚虏之中,信其佐国之谋,勋效传于百世,君臣载于篇籍。假令二主纪过于纤介,则此二臣同死于犬马,沈名于沟壑,当何由得申其补过之功,建其奇奥之术乎?伏见故兖州刺史第五种,杰然自建,在乡曲无苞苴之嫌,步朝堂无择言之阙,天性疾恶,公方不曲,故论者说清高以种为上,序直士以种为首。春秋之义,选人所长,弃其所短,录其小善,除其大过。种所坐以盗贼公负,筋力未就,罪至征徙,非有大恶。昔虞舜事亲,大杖则走。故种逃亡,苟全性命,冀有朱家之路,以显季布之会。愿陛下无遗须臾之恩,令种有持忠入地之恨。”
朝廷立即下令将第五种赦出,后病逝于家。当时人们都说:“清高正直,以第五种为第一。”
第五琦:(公元?~771年待考),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唐朝大臣。
少孤,事兄华,敬顺过人。及长,有吏才,以富国强兵之术自任。
唐天宝初年(公元742年),事韦坚,坚败贬官。累至须江丞,时太守贺兰进明甚重之。会安禄山反,进明迁北海郡太守,奏琦为录事参军。禄山已陷河间、信都等五郡,进明未有战功,唐玄宗大怒,遣中使封刀促之,曰:“收地不得,即斩进明之首。”进明惶惧,莫知所出,第五琦乃劝令厚以财帛募勇敢士,出奇力战,遂收所陷之郡。令第五琦奏事,至蜀中,第五琦得谒见,奏言:“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赋之所出,江淮居多。若假臣职任,使济军须,臣能使赏给之资,不劳圣虑。”
唐玄宗大喜,即日拜第五琦为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寻拜殿中侍御史。寻加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促办应卒,事无违阙。迁司金郎中、兼御史中丞,使如故。于是创立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官置吏出粜。其旧业户并浮人愿为业者,免其杂徭,隶盐铁使,盗煮私市罪有差。百姓除租庸外,无得横赋,人不益税而上用以饶。迁户部侍郎、兼御史丞,专判度支,领河南等道支度都勾当转运租庸盐铁铸钱、司农太府出纳、山南东西江西淮南馆驿等使。
唐乾元二年(公元759年),第五琦以本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初,第五琦以国用未足,币重货轻,乃请铸干元重宝钱,以一当十行用之。及作相,又请更铸重轮干元钱,一当五十,与乾元钱及开元通宝钱三品并行。既而谷价腾贵,饿殣死亡,枕藉道路,又盗铸争起,中外皆以第五琦变法之弊,封奏日闻。
实际上,第五琦的食盐官营政策与桑弘羊的食盐专卖基本类似。所不同者,桑弘羊的食盐专卖主要控制收购和销售,所谓“愿募民自给费,因县官器,煮盐予用”,而第五琦的食盐官营则完全垄断了产销。食盐官营后,第五琦核定的盐价比原来有所上涨。据史籍《新唐书·食货志四》记载:“天宝、至德间,盐每斗十钱。乾元元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为诸州榷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
对第五琦的垄断盐价,目前许多学者认为是“增加十倍”,或“获利十倍”,这恐怕不确。表面上看,第五琦核定的盐价比原来确乎增加了十倍,但实际上,这里所加“百钱”主要应归因于物价上涨。一则斗盐十钱至少是一年多前的价格(唐至德元年,公元756年),及至第五琦核定盐价,其物价已经飞涨。关键在于:这一两年的时间正是平叛战争最激烈的非常时期。在战争的严重破坏下,当时百姓流离,生产急剧下降,因而物资匮乏、铜钱贬值在许多地区都成为普遍现象。乃至旬月之间,其物价都可能有很大上扬。史载,唐乾元元年第五琦“请铸乾元重宝钱,以一当十行用之”,以及“谷价腾贵,饿殣死亡枕藉道路”,便足以证明。二则认为第五琦加价十倍,这也显然曲解了第五琦食盐官营的本意。毫无疑问,第五琦的做法肯定属于“榷利”,但却并不能就完全视为“聚敛”。因为他的目的并不是直接搜刮百姓,而是要把原来私营盐业的巨额利润据为国有。所以当他核定盐价时,即肯定会考虑百姓能否承受的问题,而且即使加价也不能让百姓明显察觉。这一点,从史载第五琦的榷盐“人不益税而国用以饶”便可以得到印证。
史籍《新唐书·食货志四》记载终说得很清楚:第五琦所核定的盐价,乃是“斗加时价百钱”,亦即当时的盐价已经上涨到了百钱。故如果《食货志四》所言属实的话,则第五琦所定盐价仅仅是上涨了10%。这种结论当然很难令人相信。且不说盐价是否已经涨到百钱,就是为了保证赢利,第五琦也必须留出一定的涨价空间,故实际涨辐可能要更高一些。但第五琦的加价不会太高,应该离事实不远。估计第五琦的涨价当不会超过市场盐价的50%。
第五琦的食盐官营政策曾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史籍《新唐书·食货志四》的记载,食盐官营政策仅仅推行了一年,便为朝廷增加了四十万贯的财政收入,对于缓解财政危机起了很大作用。但是第五琦的食盐官营还存在明显缺陷。主要是完全垄断食盐的产销,不仅造成官僚机构的臃肿,增加了经营成本,而且在运输和销售上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针对这些缺陷,著名理财家刘晏进行了重大改进,从而取得了更为理想的效果。
唐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农历10月,第五琦被贬忠州长史,既在道,有告第五琦受人黄金二百两者,朝廷遣御史刘期光追按之。第五琦对曰:二百两金十三斤重,忝为宰相,不可自持。若其付受有凭,即请准法科罪。”笨蛋刘期光以为此是第五琦伏罪也,遽奏之,请除名,配流夷州,驰驿发遣,仍差纲领送至彼。
唐宝应初年(公元762年),第五琦再起为朗州刺史,甚有能政,入迁太子宾客。
后吐蕃寇陷京师,唐代宗逃到陕西,关内副元帅郭子仪特别请出第五琦为粮料使、兼御史大夫,充关内元帅副使。未几,第五琦改任京兆尹。车驾克复,专判度支,兼诸道铸钱盐铁转运常平等使。后来第五琦累封扶风郡公,又加京兆尹,改户部侍郎,判度支。前后领财赋十余年。
唐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宦官鱼朝恩伏诛后,第五琦坐罪与款狎,出为处州刺史,历饶、湖二州。后第五琦又入为太子宾客、东都留司。上以其材,将复任用,召还京师,信宿而卒,终年七十岁,赠太子少保、子峰。
第五峰:(生卒年待考),第五琦之子;京兆长陵人(今陕西咸阳)。著名唐朝贤士。妻郑氏。夫妻俩皆以孝著称,唐廷特意旌表其门。
第五姓近现代名人
(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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