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管家,管家,管家,管家,管家,管家和管家姐妹们,赶快清理你们自己手中的房子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的“武器”打了,全国的房地产都是一网打尽。一人一户,哪里藏了几间房子,一查一查!
房子,为你兴奋为你痛。楼三观/摄房子,为你激动,为你痛苦。娄三观/照片
全国一网,困在网中央!前两天,4月13日,一篇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住房网络征录服务效率的意见》的论文公开发布。震撼在于,它将全面收集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信息,提供自动验证服务,优化网络标志记录服务,提高数据使用效率,促进全国网络建设。
请注意,“推进全国联网建设”的提法实际上是全国联网,其中之一就是“加快市县联网”。也就是说,即使你在偏远的县城买房,也可以在网上找到,更不用说在省会城市大城市轻松买几套房子了。
其实“全国联网”这个词近年来已经被多次提及,但这次绝对是一把悬在头上的剑。据业内人士分析,一旦实现全国联网,我们每个人都结过几次婚,离过几次婚,去哪里交社保,交过税。这些与房地产交易密切相关的个人购房信息,在这个网络上一目了然。
还记得张学友的情歌吗?叫“爱情网”。里面有几句歌词:你是一个无尽的网络,很容易把我困在网络的中心。呵呵,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的“一国网”建设工作,正在给炒房的人一种郭富城唱的“爱你,爱你个没完”的感觉。
其实这个“全国一网”的建设,完全是在贯彻“坚定不移地坚持‘房子是为了住,不是为了炒’的定位”的中心精神,也是为了近几年出现的人。靠各种非阳光收入囤房炒房,往往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手里握着几栋、几十栋甚至上百栋房子。
住建部官网拍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照片
一篇详细的全国网上文章,收藏备用!相信各位读者对这个“全国一网”都有各种各样的看法。
现在附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住房网上签约备案服务效率的意见》全文,大家可以收藏,以备后用。万一你手里正好有几套房子,尽快想一些应对策略。哈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住房网络签约备案服务效率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落实《优化经营环境条例》,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网络签约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房建〔2018〕128号),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配送服务”改革将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率,为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提供规范、规范、便捷的服务,创造稳定、透明、安全、保障
首先,全面收集房地产信息
(一)建立和完善房地产数据。房产表是房屋信息的基础数据库,是实施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进行房屋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础。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所辖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屋的产权清单。
(2)优化工艺,精简材料。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面积管理,落实房屋面积测量标准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预(实)测绘成果审核服务。如果建立房地产表所需的材料可以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得,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如果能获得电子资料,不收集纸质要求。
(3)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要求建立房地产表。房产表具体包括房屋位置、房屋编码、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土地用途、房产、房屋所有人、交易状况等房屋基础数据。各地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应包括建立房地产表所必需的数据指标。
(4)房产表信息的动态更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交易资金监管、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房屋征收等业务,或者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交易状况和权利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加载到房地产表中,实现房地产表信息的动态更新。
第二,提供自动验证服务
(五)交易主体的自动验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推动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与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信息系统联网。,通过信息共享,自动验证交易主体的身份、婚姻状况、税务、社保、市场主体登记、房产登记、不可信的执行人,逐步实现当事人仅凭身份证件即可完成交易主体的验证。
(六)房屋信息自动核查。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通过比对房地产表核实房屋信息的真实性。通过信息共享等手段,逐步实现房屋网上签约备案系统,自动核实新建商品房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已出售备案,房屋是否被查封、抵押,或未按政策规定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等。
三是优化网上签约备案服务
(七)推广“互联网加网络签约”。积极推广“互联网大厅”模式,鼓励使用电子合同进行房屋交易,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终端建设,实现手持办理房屋网上签约备案。优化窗口服务,做好“一窗口受理”,提供集中房屋交易、纳税登记、一次性结算服务。
(八)扩建港口就近办理。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房屋网络签约备案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金融机构,便于就近办理和现场完成房屋交易。新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与购买者签订销售合同时办理网上签约备案;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的存量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双方签订销售合同时办理网上签约备案;金融机构提供住房贷款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和抵押合同。
(9)实现网上签约即时备案。按照减少环节、材料和时限的要求,编制了统一的标准住房网签约备案流程和服务指南。当事人只需输入交易合同的必填字段,房网签约备案系统就可以自动比对核实房产表信息和交易主体资质,自动生成合同文本。对网上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实行实时备案。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将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实现实时备案,生成备案代码,并自动更新房地产表中的房屋交易状态信息。
(十)保证交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注销网上签约备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在变更或注销网上签约备案前,不得重复办理同一房屋的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用于相关工程建设,纳入监管的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应当在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后立即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十一)加强信息共享。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房屋交易管理职能,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数据不再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加快住房交易网上登记信息与国家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及时交换数据和信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拓宽数据应用范围。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推动住房网签署备案数据,方便税务、财政、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公安、民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统计、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公共服务部门利用它为当事人办理税收、贷款、住房公积金、房产登记、积分结算、子女入学、市场主体登记、执法等服务。
5.推进全国网络建设
(十三)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各地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基于房屋网络签约数据的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完善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根据住房网上签约备案业务的操作要求,统一开展住房网上签约备案工作,及时获取和上传交易数据,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网上签约备案全覆盖。提高房屋网上签约记录的数据质量,加强对房屋网上签约记录价格的监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四)搭建房屋管理平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以住房网络签约和备案制度为基础,整合资质许可、房屋面积管理、房屋预售、交易资金监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房屋征收、信用管理等制度。,加快建设具有自动核查、便捷查询、统计监控等功能的基本住房管理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创建、收集、检查、存储和传输标准,实时更新房屋信息。
(15)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系统分类保护制度,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护,将数据安全纳入房管基础平台建设和使用的全周期,严格控制业务办理、数据维护、数据共享等关键环节的安全。
(十六)加快市县联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市级住房网络签约备案系统延伸至所辖县区,全面覆盖所辖行政区域,并按要求接入全国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监督指导责任,指导所辖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完善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建设。推进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次的全国房地产市场数据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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