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员工如果三次倒掉午餐,就会被解雇
上海某企业出台的一项规定引发热议。根据新规定,因变质以外的原因随意倾倒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包括倾倒一部分)的员工将被解雇一次和三次。
“当时,我们惊讶地看到这个规则。倒了三次菜有必要炒吗?”网友“伊斯梅尔也是员工”告诉记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似乎没有这样的条款。后来有员工查询劳动合同法,好像没有这个规定。
介绍这项规定的上海需求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解释说,公司每个工作日都会统计人数,送午饭,但每次发现很多员工选择吃的食物,剩下的大部分(包括米饭)都扔掉了。有些午餐几乎没动过,员工收到后放在桌子上放了三四天,直到打碎扔进垃圾桶。
“公司里有很多年轻的女员工。他们通常对饮食过于挑剔。为了有效制止浪费,公司领导制定了上述规定。”负责人说。
没有一个单位有“倾倒食品将被解雇”的规定。前几年深圳某公司员工在食堂吃午饭,发现饭里有小石子,导致该员工被辞退。2014年苏州某公司也发生过类似事件。
对于公司的做法,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是合理的,是解决长期以来重复禁止单位餐饮垃圾问题的有效手段。但也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过于严格,缺乏法律依据。
专业口译
劳动法专家谭认为,法律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其中之一就是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浪费食物是否属于严重违纪,要由企业的规章制度决定,符合常识。
员工浪费食物属于个人道德范畴,与劳动纪律相关性不大。公司以“浪费食物”为由辞退员工是违法的。公司应该采取其他方式加强内部管理,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处理问题。
上海包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丽娜表示,用人单位可以将相关劳动纪律写入规章制度,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规章制度或者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告知职工。
“也就是说,规章制度必须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和‘向职工公示’两个法定程序来确定,才能具有约束职工的法律效力,也才能作为企业开除职工的有效依据。”谭、潘丽娜指出,当全社会都在营造一种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的氛围时,用人单位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促进节约条例》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要正式实施《促进储蓄条例》,首先要通过民主、合法的程序,将规章制度纳入行为准则和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擅自辞退,缺乏制度和法律依据,存在违法风险。
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本是好事,但企业在倡导的同时也应注意方式方法,与其简单粗暴,不如集思广益,用真正的“金点子”把好事做好,让职工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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