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参照《公务员法》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一级以下主任及其他相当职级公务员以及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为做好规范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录用表中规定的年龄为准(年龄自2020年3月1日起计算)。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申请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如果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经历。在军转团及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伍军人在部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验不能算是基层工作经验。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殊岗位”、“村(社区)干部特殊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
3.被开除公职;
4.被依法列为失信共同处罚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2014年后受聘担任乡镇机构工作人员不满5年(含试用期);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岗位规定的服务期内的;
10 .在职公务员和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执行;
11.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研究生和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得报考原专科或本科学历或学位证书);
1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应聘人员就业后不得应聘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密切的用人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被各级机关录用为预备公务员的申请人,是指《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在本次录用登记至录用期间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录用。
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审(聘)期、户籍、各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或职位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但职位的明确要求除外。
二、注册方式
(1)对你申请职位的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质等。可以在招聘职位表中找到。考生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陕西公祖网(http://www.sxdygbjy.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rst.shanxi.gov.cn)
陕西省人事考试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山西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管理)岗位表》、《报考指南》等附件,了解岗位要求、政策说明、考试规则、说明等内容。如需查阅招聘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历、基层工作经历及备注,可直接联系省级招聘机构;申请市级及以下职位,可直接联系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可以直接联系省市法院检察院。相关咨询电话可通过附件查询。
申请政策、申请网络技术、考场安排详见《申请指南》。
(2)注册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在线注册的方式进行。注册网站是:
陕西省人事考试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24: 00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2020年山西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只能在一个部门(单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注册方式请参考《申请指南》。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考试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8月17日至8月23日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栏,认真填写《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笔试及防疫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爱护准考证,考试各阶段都要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打印准考证时,如有问题请联系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解决。咨询电话可通过附件查询。
(4)降低考试费
贫困家庭、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人员已办卡的,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请参考《申请指南》)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 .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应用”。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全部是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是主观题,考试时限150分钟。其中,对于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构成为:笔试成绩=(行政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申请成绩)/2。
报考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岗位的人员,还必须参加外语专业水平考试,笔试成绩分别按照行政专业能力考试、申请和外语专业水平考试的25%、25%和50%的比例进行综合。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申请和公安专业学科考试成绩的40%、30%和30%的比例进行综合。
考试范围以《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0年山西省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8月2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考试
下午14: 00-16: 30
8月23日上午9: 00-11: 00,专业科目考试
考场设在设区的市。申请省级机关、省级法院、省级检察院、省级监狱管理系统、省级戒毒管理系统岗位的,在太原参加考试,申请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市、县(市、区)、乡(街道)机关岗位的,在申请人所在城市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试时要求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必须认真阅读《2020年山西省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须知》),做好考试准备。
考生在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并出示手机健康码绿色码(如无法提供健康码绿色码,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结果查询
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成绩可在9月底前在山西省人事考试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对于偏远困难地区的岗位、基层岗位、特殊专业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时会倾斜政策。
(2)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候选人的确认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3倍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少于3:1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 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2: 1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省级监狱管理系统、省级戒毒管理系统等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需要按规定进行体能评估。体能评估在面试前进行。失败的人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质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从业人数的五倍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不足的,按照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确定)。招聘机构从体能测评中选择合格的候选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打分,确定面试资格审核的候选人,是计划员工人数的三倍。体能评估合格人数少于计划从业人数3倍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
面试前,省级招聘机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市法院、检察院将对面试审查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如证书(证)不全或提供的证书(证)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不符,且主要信息不真实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提出取消申请人面试资格意见,并报省民政厅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开始前,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果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则在笔试通过的人员中(体能考核通过的人员中)按照3: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小于3: 1(或2: 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开始后,将根据实际合格候选人人数确定面试候选人,不进行更换。
资格考试贯穿于就业的全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就业资格。
3.采访
申请省级机关、省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部门组织实施;申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检察院和市、县法院职务的,面试工作由申请职务所在区的市公务员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
申请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位,除上述公开面试外,还需进行专业的口头面试。综合面试结果的方式是:公开面试结果和专业口语面试结果分别占50%。
如果由于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没有竞争,考生必须有70分以上的面试成绩才能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两个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根据行政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确定;如果行政专业能力测试结果还是一样的话,面试主管部门会再尝试一次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考生。
面试结束后,如果申请省法院检察院的职位,要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按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5倍比例(四舍五入)。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相等来确定体检考生。体检及后续环节出现空不足,不予补充。
四.体检和调查
体检按照《修订:及:关于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执行;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省级监狱管理系统、省级戒毒管理系统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执行《公务员体格检查特殊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体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审核或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档案性。被调查的候选人不符合公务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认定为拟录用的候选人。
省级法院和检察院进行差额检查,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选择最佳人选。
动词 (verb的缩写)就业审批
省级招聘机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法院、检察院应当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的意见,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录用审批权限,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电话号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应当办理录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核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的,要进行认定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进入考察及其后续环节后放弃的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材料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招考机关将相关信息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被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他们不会被录用。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应用指南》的具体解释与公告文本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申请指南》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凡违反全省规范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关键信息,如居住史、健康状况等,将依法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种公务员培训班、刊物,都与这个考试无关。请保持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附件:山西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参考管理)
http://bj.kaoyan365.cn/dongtai/bjkyrd/80845.html
山西省公务员管理局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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