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7年6月27日电(见习记者乔)6月27日,张店区下发《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规定公办小学预测时间为2017年7月5日至7月7日,预测名额为所有小学,招生对象为张店市户籍适龄儿童。2017年,房产证仍将是张店户口新生的标准,户口和房产证不再要求一致。
意见认为,各义务教育段公立学校的学区范围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房屋、张店区学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公立学校招生坚持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相对接近、统筹兼顾、免试划线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
公立学校招生继续实行预测名制度和录取通知书制度。
2017小学划线图
1.公立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
(2)预测时间:2017年7月5日-7月7日。
(3)预报名称和地点:小学。
(4)工作程序:父母或监护人应持有户口本(父母与子女关系看不到的需携带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需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入住证明或其他有效住房证明)、子女接种证明,以便在指定时间进行预测(张店区户籍以房产地址为准)。区内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预测的学生人数和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的学生状况。如果学校预测的学生人数大大超过办学规模,就会有部分学生转学。调整排列顺序如下:1。无房产证且交房凭证迟交者;2.房产证是后面发的。
乡镇小学按户口在村招生,为已改造开发为村的居民子女承担初三入学任务。各镇管辖范围内没有区小学的,驻地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子女由各镇小学招收;有区小学,其子女按学区由区小学招收。
尚未划定的零散适龄儿童,7月5日-7月7日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安排。逾期未注册的,当学区内学校班级满员时,区内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调整招生。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预命名小学将在8月15日前发出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5)延迟招生程序:对于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延迟招生的适龄儿童,预测小学将出具《张店区适龄儿童延迟招生申请表》,家长或监护人将填写相关材料提交预测小学,并在一周内提交至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A5号)。
2017年中学划线图
2.公立初中招生工作
(1)招生目标:2017年完成小学五年级的张店户口学生,在初中一年级入学。
(2)预测姓名时间:该地区小学在校生统一通知时间向所在小学提交户口本(无法看到亲子关系的子女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和房产证(已交付房产但未发放房产证),学校按规定时间集体预测姓名;在区外小学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转出学生”)将于2017年7月12日至7月21日(工作日)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如看不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需携带子女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正、副本各一份(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购房合同、购房账单、入住证明或其他有效房源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2)预测地点: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号A5)。
(3)工作程序:各小学负责对预测生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初审。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各小学提交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审核结果由各小学反馈给家长;“转出学生”的相关证明由区中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反馈给家长。
城镇初中按户口在村招生,同时承担被改造开发为村的居民子女的初三入学任务。各镇辖区内没有初中的,驻地厂矿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子女由各镇初中招收;有初中的,其子女入学由初中按照学区接收。
预测名结束后,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每个初中学区的范围预分配预测名学生,当预分配的一所学校数量大大超过学校规模时,对部分学生进行调整。调整排列顺序如下:1。无房产证且交房凭证迟交者;2.房产证是后面发的。
初中新生分配后,提交申请材料或放弃私立学校录取资格转到公立学校的学生,由区内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录取。
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向所有相关初中发放新生录取名单,向学生毕业的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各小学统一为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在指定时间到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私立学校招生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7月10日。
2.全区统一录取时间:7月15日上午9点。
3.工作程序:各民办学校应于6月10日前向区中小学校招生办公室申报2017年招生计划,区中小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民办学校近年来的资质、规模、招生情况等因素审批学校招生计划。
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只能申请一所私立学校。如果一个人报了两所私立学校,该学生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具体录取办法按照《2017年张店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农民工子女上学
1.申请条件:与外来务工人员一起生活的子女,从本区户口以外的,达到入学年龄,需要在小学初三、初中就读的,需要在本区有合法常住户口,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在本区合法工作。
2.预测名称提交的材料:户口本(看不到亲子关系的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产出具的购房合同、购房账单及入住证明或其他有效房源证明), 或截至2017年6月30日至少一对夫妻一年的张店区居住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至少一对夫妻已向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人单位用工情况。 在张店区外小学读完五年级的农民工子女,还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
3.小学预测时间地点:预测时间为2017年7月7日至7月9日。家长或监护人可以选择最近的预测地点进行预测命名(在预测地点只进行入学资格考试和信息报名,各预报名点信息汇总后,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整安排到相关农民工定点学校)。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只能在一个预测地点做一个预测。如果一个人在两个预测地点做预测,该学生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2017年7月14日前,各预注册点将以模板格式汇总信息,并以“XX学校预注册点流动儿童预测姓名信息”的名义发送至邮箱:zdywdzs2017@163.com。
预测地点如下:张店区城中小学、张店区杏雪街小学、张店区科苑小学、张店区公园新村小学、张店区铁路小学、张店区铝城第一小学、张店区铝城第二小学、张店区山泉小学、张店区火炬小学、张店区新华学校、张店区玉峰学校、张店区付嘉镇张店区付嘉实验小学;张店区付嘉镇黄家小学;张店区方镇镇大孝小学;张店区张达学校;张店区丽水镇第一小学;张店区溧水镇第二小学;张店区溧水镇第三小学
4.初中校名预测的时间和地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区内上小学的,在完成校名预测所需材料后,将姓名提交到其就读的小学,由学校按规定时间集体预测姓名。7月10日至21日工作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区外上小学,到区内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A5号)预测姓名,审核相关文件资料。
5.工作程序:安排符合录取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就读相应的指定学校。进入小学的学生将在8月18日前由预注册点发出录取通知书,学生在开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向学校报到。初中生由区内小学和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流动儿童录取通知书(在区外上小学的学生),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在指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6.一起生活的农民工子女的课余待遇:确认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后,费用和待遇与当地学生完全相同。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后,根据张店区高中当年的招生政策,确定是在当地申请还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高中。
新建、改建和插入住宅区(未确定招生面积的地区)的儿童入学
户口在张店区。新建、改建或插入居住区(尚未确定入学面积的地区)的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要在小学、初中就读的,开发商应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及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招生。
特殊教育招生
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继续在张店户籍且符合张店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段招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智障儿童少年,继续积极做好学前残疾儿童康复培训工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将于7月5日至7月7日在特殊教育中心登记,由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咨询委员会进行测试和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感、行为和生活适应性)。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会提出适合残疾儿童青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包括常规入学、特殊教育入学、家庭接生、康复机构康复等。
留守儿童上学
学校在招收留守儿童青少年时,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逐一登记更新父母外出务工及监护人的变动情况,准确掌握留守儿童青少年信息,便于学生在入学后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服务。
其他信息描述
1.在名称预测前,各小学应通过发布和张贴《2017年小学招生指南》、学区范围、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时宣传相关招生政策。
2.在张店户口租房或在张店户口有房的人的孩子只入学。学校名称预测后,区内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整安排录取。
3.子女与父母为张店户口且户口不在一起的,以父母户口及住址为准;父母双方均无监护权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手续。
4.全家(父母、学生)在张店区没有自己的住房。如果户籍在学生的祖父、祖母或祖父、祖母处,并且长期与他生活在一起,学生可以按此地址入学。其中,进入小学一年级的需迁入父母户口6年以上(以2017年8月31日为界);初一入学者,父母户籍时间应在5年以上(以2017年8月31日为界)。
5.如果学生和家长名下没有独立财产,只有一份共有财产,且学生和家长占有财产的比例必须大于等于财产总额的51%,则该财产可以作为录取标准;房产证未注明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准入条件以“房产所有人”栏中打印的第一个共有人姓名为准;如果没有其他以学生和家长名义的住房,将酌情安排其子女入学。
6.城建项目由政府搬迁的,父母应提供相关部门签订的搬迁协议。
7.申请寄宿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必须在2017年4月以后到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出示普通体检(含肝功能检查)体检证明,学校不接受体检不适合寄宿学校的学生作为寄宿生。
8.各小学、初中每年应对学生户口簿和房产证进行一次审核,确认信息与报名一致,符合本学区招生条件的可享受本学区的相关录取政策;产权变动不在学区范围内的,按转让办理;如果高中四年级毕业时实行指标分配政策,如果房产和户籍信息与一年级一致或者还在区内,可以享受指标分配。
9.2017年7月10日前,各小学将以“XX学校一年级预测名单”的名义将一年级预测生名单(不含已发职工名单)发送至zdywdzs2017@163.com招生邮箱;镇初中会在7月20日前把录取名单寄到zdywdzs2017@163.com。
新建学校重庆路小学和东方实验学校抄写员
今天,张店区对2017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经师进行了补充说明。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其他学校的服务区域保持不变,新建学校重庆路小学、东方实验学校(涉及祥瑞园小学、张达学校、张店二中、金园学校)除外。
重庆路小学是新建学校。2017年,进入小学一年级的服务区域包括逸风花园、橡树湾、方正凤凰国际、西苑、绿城百合社区和张达小学原有的服务区域。上述社区张店有学龄儿童的居民,将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重庆路小学报名考试。
东方实验学校是新建学校,2017年进入小学一年级的服务区是金源学校原有的服务区。由于东方实验学校管道建设,报名地点设在金源学校,相关社区张店户籍适龄儿童户将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金源学校报名考试。
招生期间,由张店区中小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对来访人员要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和答复。张店区教育局已设立咨询投诉电话(2150650、2869980、286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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