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云南省高院判处震惊全国的恶霸孙死刑。听到这个结果,他的表情“微妙”,让人大吃一惊。听到孙的死刑判决,他的表情“微妙”,他的嘴耷拉下来,他笑得很厉害!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1997年强奸、侮辱妇女、故意伤害罪、挑衅罪再审案件公开宣判。判决认定,原审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的再审判决和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的定罪量刑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孙1998年2月被判处死刑的原判,并与他刑满释放后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的原判合并。他决定处决孙,剥夺他终身的政治权利,并没收他的全部个人财产。
孙重审此案,判其死刑
孙是谁?
孙,,男,昆明霸。家庭背景深厚。其母孙XX在昆明某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其父(继父)李XX是昆明某区公安局副局长。
孙做了什么恶?
1998年2月18日,孙因强奸妇女、强行侮辱妇女、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令人发指的暴行
1997年11月初的一个晚上,16岁的少女张婷和男友王在昆明工人文化宫的一个小酒吧喝酒聊天。张庭曰:“孙以为我在外说他坏话,一直找我。他想打我。”王道:“你怕他做什么?我帮你修吧!告诉我他在哪里?”张婷立刻用王的手机拨通了孙的手机,让王说话。王说:“听说你是昆明的老板,我想去看看。”孙二话没说,在电话那头要了他的名字,现在约定11月6日晚在白塔路的台省面馆见面。
在娱乐场所工作,与孙有过交往的张婷,知道孙的家庭背景和性格,就把自己亲身遇到的一些事情告诉了她的男朋友,让他好好准备。王听了,吓得两腿直打颤,怪自己小。他怎么敢去开会?
孙没有食言。他如约来到台湾省面馆。他从里到外找不到一个叫王的人。他很愤怒。每当有一个人进来,他就冲过去抓住衣领,问:“你是王吗?”吓坏了店里的顾客。
怎么敢有人在太岁头上破土!孙受不了这种语气。他推理了一下,认定张婷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别人。他立即召集弟子,命令立即找到张庭。
张婷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吓得不敢出门。7日晚,孙、一伙在昆明寻找娱乐场所无果,在金华宾馆月光城迪斯科舞厅遇到了张婷的堂妹、17岁的女孩和她的女伴、17岁的杨。孙立即带着两人进了一个叫“温州人”的KTV包间,又让杨坐在外间的沙发上,被他的同伙看着;把张远拖进里屋“审问”。
孙问是否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别人。说她根本不知道孙的手机号码。孙和他的人拳打脚踢,把摔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了。孙玲绮的手下抱着她的左右胳膊,把他们吊起来。他自己瞄准了她的腹部,并依次猛击它们。痛得几次昏厥过去,但孙仍然不肯放弃。他让人们去找筷子和牙签,用交叉的筷子猛击张远的手指,并将牙签插入她的指甲。女孩的尖叫声似乎让这帮人感到高兴。他们狂笑,拿起牙签刺进女孩的乳房;捡起烟头,在女孩的手臂和腹部留下一个又一个伤疤...
后来他们强行带着、杨到了昆明繁华地段的好胜娱乐城,说是找张婷,但是找不到。他们出来时,在张远周围拳打脚踢。张远瘫倒在地上,满脸是血,挣扎着爬起来,被一个人踢了脑袋。然后,几个人拥抱了,让杨走进好胜娱乐城二楼的一家啤酒店。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让用牙齿咬大理石桌子,然后用手肘猛地打张的后背,造成他牙齿折断、脱落,鲜血四溅。然后拉到桌子的另一边,再次折磨。
杨见此情景,早已吓得浑身发抖,站也站不稳,但还是大声叫孙不要打。孙走到她跟前,抬手打了几拳,杨的脸上顿时青一块紫一块的。
这时,张远处于昏迷状态。他们让服务员端来一杯酒,倒在她脸上,扇了她两巴掌,女孩醒了。那伙人离开他们,走到一边去喝啤酒。喝够了啤酒,带两个女生下楼。当我来到大门口时,我聚集在周围向他们挥拳头。张瘫倒在地。杨的腰背挨了几脚后,鼻尖被人踢了一脚,流了很长时间的鼻血。他们把捡起来,扔在杨面前,让他们面对面地看着,互相扇耳光,大声打着。之后,他们被拖出了门。张远又被踢了一脚,又晕倒了。这群人解开裤子,把尿倒在张远的脸上。醒来后,她想拖起来再打一架,但可怜的女孩已经呼吸微弱,奄奄一息。当他们惊慌失措的时候,被告知开车送他们去昆明延安医院,然后被扔进医院后逃跑了。
在整个暴行过程中,很多服务员、顾客、路人都在围观。没有人干预,说害怕。其中110辆警车两次无干扰经过,据说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愤怒的昆明和恐惧的昆明
11月8日,杨与的父亲前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诸暨派出所报案。朱吉锁觉得情况严重,立即向分局和市局反映。市局刑侦支队接到报告后,立即与盘龙分局、诸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10日,特遣队在月光城的迪斯科舞厅抓获了包括孙在内的8名嫌疑人。打了和杨之后,他们仍然逍遥法外,根本没有料到会逃走。而且被抓的时候,他们还开着一辆公安0A牌照的警车。
采访中,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指导员多次告诉记者:“我做了这么多年公安工作,从来没见过这么残忍的刑事案件!”几个办案的警察听到孙的名字都生气了:“又是他!”很多人都熟悉他的名字,很多悬而未决的案件都和他有直接关系。
1997年6月1日,本案受害女童被孙·强奸。与孙没有任何联系。和表妹张婷一起玩的时候,她和孙只见过一次面,互相介绍了一下就打了招呼。
1997年7月3日凌晨,孙、当、杨鲲鹏等人在昆明博培娱乐城与争夺小姐的人群发生冲突。对方知道他们的来历后,吓得赶紧开车走了。孙、等人拒绝停车,驾驶本田车从环城北路追到东风东路中医医院门口,造成对方面包车撞电线杆。孙、等人下了车,扑向对方,用刀、棒、砖互相殴打(砍)。
1997年初,昆明警方破获了一系列被称为“东北帮”的流氓团伙案件。现已查明,孙参与了两起案件,认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伤害和非法拘禁。
办案民警透露,孙犯的罪远远不止这些,很多还在调查中。他们说,至于孙参与的战斗,有太多了。据了解,昆明很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交费,这叫“保护费”。孙、等弟子来玩,不但不给钱,还掏钱买娱乐场所。对于那些女士,他打电话给谁就跪谁,打电话给谁就拿钱。
16岁的受害者张婷在1997年11月19日签署的一份调查记录中写道:“这次除了严重殴打姐姐,她还殴打了许多女孩。我不知道一些。我认识李XX,胡XX,于XX,廖XX。其中李XX (17岁)不仅被殴打,还被他们轮奸;胡XX (15岁)也被他们轮奸;余X (15岁)被杨萍强奸;”廖X (18岁)被他们殴打,脸部变形。“今年3月,孙的大哥(东哥),姓王,在茶馆大楼强奸了我的朋友周XX。也是在今年3月,孙团伙的一名成员在茶馆大楼强奸了我和赵XX。后来,李俊强奸了我两次。”
令警察们一再困惑的是孙在1994年犯下的罪行。案件发生在1997年7月13日凌晨后,受害人报案。盘龙区拖东路派出所接到此案后震惊:孙是一个本该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他们立即去盘龙区看守所询问,盘龙区看守所致电孙的母亲,后者称:孩子回四川外婆家了。
根据案卷调查,1994年10月16日,当时是武警学校学生的孙等两人与四名待业青年一起流浪。他们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迫两名年轻女子上车,开车到呈贡到宜良轮奸。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有期徒刑三年(1995年盘西初字第493号判决),有期徒刑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但是,孙一天也没有进过监狱。
这句话不但没有给孙任何惩罚,反而成了他日后作恶的资本。很多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判刑后不会坐牢的人。这次他被抓了,并没有让受害者兴奋。
1997年12月24日,记者来到昆明一家医院采访受害女孩张远。经过医院的抢救,张远终于脱离了危险。然而,经过七八个小时的非人折磨,她的头部严重受伤,脑部淤青,右额叶破裂,胸骨骨折,手臂被烧伤,胸部被刺穿,大小便失禁,遍体鳞伤,完全残废。住院一个多月了,腿还是不能正常走路,记忆力不正常,语言逻辑不清,写字极其费劲,平时熟练的字也很难写。当记者问及胸部受伤时,女孩的屈辱无法控制,她放声大哭。
张远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十几年来,她和父亲相依为命,不想受到太大的打击。这位诚实的父亲悲伤而愤怒地看着女儿。他的第一个想法不是抱怨,而是从头到脚的守护着女儿,怕她再受伤害。因为,他听说那帮人太厉害了,连警察都帮不上。他是下岗工人,月收入只有两三百块。他既没有权利也没有钱。他这辈子只有这个遍体鳞伤的女儿。一个多月来,他几乎没有离开过医院。他还被告知,当他离开医院时,他自己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12月25日晚,记者找到了受害女孩张婷的家。短发、看起来像个小男孩的张婷向记者讲述了她所经历的孙的暴行;勒索舞者,殴打舞者,殴打路人,强奸女孩,用剪刀剪掉女孩的手指肌肉,等等。张的母亲也愤怒地指责她听了孙的恶行。张的父亲在外面喝了一口又一口,叹个不停。记者告诉他,孙已被逮捕并绳之以法,办案民警正在调查他的各种罪行;他还告诉他,刑侦大队的指导员已经说了:“这个案子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事情要彻查,直到水落石出!”他还被告知,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敏指示:“所有涉案人员都应被逮捕并绳之以法!”但是,张心情沉重地说:“你进去,他又出来。我们能为我们这样的人做些什么呢?”
让昆明很多人感到威胁的孙是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孙小果,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身高1.70米左右,稍显壮实。他于1992年12月参军。他是昆明武警某部的上级军人,后进入武警某校直至犯罪。其母孙XX在昆明某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其父(继父)李XX现任昆明某区公安局副局长。
孙驾驶的警车在11月10日凌晨被警方抓获时是他父亲的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此类行为(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在娱乐场所游玩)。
对于这样家庭的孩子的年龄应该没有歧义,但是孙的年龄已经成为办案民警心中一个难以解开的谜。这个谜始于他1994年的罪行。根据武警部队档案,孙生于1975年10月27日(1994年10月19岁);但是,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他是“现在16岁”;到了法院的判决,就变成“1977年10月27日出生”(1994年10月17岁)。据当年办案人员和目前正在审理的孙一案,孙被列为当时起诉书中的第二被告人。由于年龄的变化(变化后不满18岁),成为五名轮奸罪犯中最轻的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他四名分别为6年、5年、5年、5年,仍在服刑)。
此案还有一个更大的谜团:孙于1994年10月28日受审,1995年4月4日被捕,1995年6月取保候审。审判结束后,他没有被投入监狱执行死刑(至今也没有找到完整的法律程序;就在最近,办案的警官在盘龙区看守所看到了1997年3月27日的保外就医程序。在这起谋杀之前,他一直逍遥法外。
关于以上两点,办案民警已作为重点问题提交昆明市检察院法纪司。
仍然有许多令人困惑的问题——
事发后,云南有两家报纸进行了报道,其中一家在11月28日以特殊形式详细报道了此案,并以非凡的勇气将矛头指向了“孙的某些背景”。在该报散发的一篇简短评论中,他说:
需要注意的是,这支邪恶势力的领军人物,这些十恶不赦的帮派,往往认为他们有“保护伞”保护他们。他们虽然恶贯满盈,罪行无数,却可以全身而退,“严打”并不适合他们。如果在一定范围内没有那些握有重权的人的绥靖、迁就、纵容、包庇,他们还能如此肆无忌惮、无所畏惧吗?
残酷的是,我们有些人几十年来为铲除恶势力而努力奋斗,却不幸发现有对他们寄予厚望的“接班人”。
可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民。认真使人们认识到“刑不及医,礼不及庶人”,“父敬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腐朽陈旧的观念应该彻底消除,代之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增强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为依法治国扫除思想障碍。
该报直言不讳,批评不足,在舆论新闻监督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得到了人民的热烈支持。
然而,12月9日,该报头版刊登了一篇题为《穷人继承家风——孙父母访谈录》的文章,其中写道:孙的父母表明,他们对子女一向严格。但由于社会风气差、孩子年幼、阅历浅等因素,仅靠家庭教育很难让孩子达到预期目标。以父母之心,以天下之心,谁会纵容、包庇、支持孩子犯罪?世界上有哪些父母会让孩子误入歧途,成为社会负面的罪人?
这篇文章发表后,一些读者表示不理解。
目前,办案民警最担心的是受害女孩张远的伤情鉴定能否如实反映其伤情。法医首次将她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但张的父亲拒绝接受,要求重新鉴定。这是法律允许的合法要求,应该尽快满足。但据说当事人声称得到上级同意,上级声称得到上级指示(按照相关程序,这两个“壁垒”纯属多余)。但办案的警察和受害者家属认为,法律最终是公正的。
在《穷举风》的报道中,孙的父母均表示“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其儿子的处理”。但据我们所知,孙的母亲多次找到相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孙的案件材料,并取回孙被警方拘留的部分物品。
12月29日、30日,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表示,不该看的东西坚决不看,不该退的东西坚决不退;对于孙、一伙的流氓恶势力,要统一思想,排除干扰。经过调查,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不管谁犯了罪,他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注:受害女孩张远和李婷均为假名。)
孙的结局:
被告人孙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行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判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因强奸罪被判两年零四个月零十二天。他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其他六名同伙被判处20年至1年有期徒刑。
最有意思的是,孙被判处死刑后,很多传言说他没有死。
孙是昆明黑社会的头子。他因涉嫌轮奸被捕,但案件被推迟。孙小果有一把结实的雨伞。他没死的传闻可能是真的!
那么这个罪有应得的孙又是怎么活过来的呢?令人惊讶的是,在监狱里“忧国忧民”的孙发明了“联动锁防盗井盖”并申请了国家专利。根据刑法规定,孙的发明是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需求,人们就会提供服务。“专利换向”是一个开放的灰色产业链,申请垃圾专利是“换向神器”。比如前中国足协副主席任南勇,在服刑期间开发了“移动终端支撑架”专利,但只在万能台灯架上安装了一个可以放手机的平板,成功获得一年减刑。
原来,2008年孙小果的母亲前往某专利事务所,提交了为孙小果申请发明专利的材料。根据我们相关法律,哪怕使劲的减刑,死刑减死缓,死缓减无期,无期减有限,一个死刑犯最起码也要在狱中呆20年,也就是说孙小果最早也要在2018年才能出狱。但时间点最早的实锤显示,2011年8月5日,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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