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目标
进入小学一年级的,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无小学经历的适龄儿童;
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具有电子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户籍学生
(指江山镇注册学生)
①小学:江山镇户籍适龄儿童4月20日(上午7:30-10:30)到相应学校登记。其中鄞州实验小学区适龄儿童在北校区统一登记【注:经公证处公证当日,江山镇户籍仍然有效】。户籍所在地与江山镇房产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如需在镇内房产所在地的相应学校就读,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当前学校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原件,于4月15日至4月19日在江山镇教辅室登记。
②初中:江山镇六年级毕业生,在我们镇小学读书,7月初直接去江山镇中学【无需注册】。小学不在我镇学校的江山镇六年级毕业生,想回江山镇上初中(回原籍贯),4月22日至4月26日,将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现学校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原件到江山镇教辅室登记。
房间生成
(指未在江山镇注册但在江山镇有住宅物业的学生)
户籍不在江山镇但在江山镇有住宅房产【以父母房产证为准】的学生,欲在江山镇上小学或初中一年级,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现学校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原件,于4月15日至4月19日在江山镇教辅室登记。
外国学生
(指户籍在鄞州区外,在江山镇无住宅物业的学生。)
户籍在鄞州区以外,在江山镇无居住财产的学生,需在江山镇上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获得江山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
(2)两个申请人在江山镇都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适龄儿童入学当年3月底,在江山镇连续居住满1年(不中断)并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查验之日,《浙江省居住证》仍然有效。
③申请人已在鄞州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到适龄儿童入学当年的3月底,申请人已连续参加保险一年以上且未中断。检验日投保,逾期付款无效。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4月20日上午9时至5月20日下午17时登录宁波市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弟学校预测名平台(网站http://wlbm.nbyzedu.cn)或鄞州教育网链接凸窗(网站http://www.nbyzedu.cn/)。
经相关部门初审同意后,6月中旬,镇教辅室通知报名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届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积分确认表和当前学校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出勤安排
户籍学生
(指江山镇注册学生)
小学一年级学生原则上在相应学校就读【鄞州实验小学南校区按照学区户籍时间顺序安排招生,超出学额部分安排在北校区就读。详见《鄞州实验小学招生公告》。初一学生在江山镇中学读书。
鄞州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房间生成
(指未在江山镇注册但在江山镇有住宅物业的学生)
住房原则上安排在物业所在的相应学校就读。其中,在实验小学招生区,姜山点行政村的房屋和城镇建成区的社区优先安排在北校区就读。房屋数量超过北校区接纳能力的,按照取得房产证的顺序安排入学,超出的名额由教辅室安排。
外国学生
(指户籍在鄞州区外,在江山镇无住宅物业的学生)
通过申请积分获得录取资格的流动人口子女,镇教辅室将根据学位富余和分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申请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予另行安排。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底发出。
亲爱的父母:
如果有任何疑问,
欢迎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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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3072861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83003886
姜山教辅室地址:江山镇中学2号楼5楼(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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