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4月17日电(记者孙)4月16日,记者从潍坊市城管执法支队获悉,《潍坊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出台,将全面清理规范户外广告。户外广告整治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经济开发区。
根据《潍坊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中心城区11条主干道(东风街、胜利街、健康街、福寿街、和平路、四平路、涠洲路、文化路、新华路、北海路、东方路)户外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火车站地区、钟白商圈等重要区域的详细设计规划,户外广告将全面整治升级。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或者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破坏建(构)筑物风貌和影响城市景观,以及其他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限期拆除或者整改;拒不拆除或整改,且不具备拆除条件或无主的,依法按程序处理。
户外广告,整治坚持“十不准”的原则,即不准在建筑物屋顶设置屋顶广告,不准设置高柱广告,不准在绿地设置广告,不准在市政交通设施(交通障碍物、交通标志、流动宣传车及路灯杆、电杆、行道树等)上贴商业广告。),街道家具(公厕、电话亭、售货亭、报摊等)不允许贴商业广告。)还有垃圾桶,方便座椅等。),桥上不允许设置广告,不允许设置单色LED滚动屏,不允许在公交设施(公交站牌、线路牌等)上贴广告。),不允许在窗户上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不允许设置外部广告(专业市场、商业街区除外)。
对于屋顶标志,坚持“同步拆除、同步改造、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影响城市天际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屋顶标志,采用拆除与设计同时进行的方法。市级负责统一招标采购专业设计团队设计建筑标识,一楼一个标识,一楼一个平面图。拆迁整改工作由各区(开发区)承担,通过拆迁展现城市清新的天际线。
门牌匾,严禁设置动态店牌,严禁设置单色LED滚动屏,严禁使用高亮度和闪光灯。
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整治、谁推广”的原则,市级负责奎文区、潍城区(南至鲍彤街、北至宣武街、东至昌松路)大型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市级整治范围以外的户外广告和门牌由各区(开发区)负责清理整治。在交通设施、街道家具、公共汽车设施和道路铭牌、公共服务广告(栏)、价格标志、旅游信息牌(栏)等设施上设置的商业广告,由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清理和整治。这种改善将持续到年底。
1.《潍坊户外广告 潍坊今年将重点整治户外广告 持续到年底》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潍坊户外广告 潍坊今年将重点整治户外广告 持续到年底》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273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