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8年过去了。回顾一年的政法网络舆情,他们有什么特点,能为今后的舆情工作提供什么启示?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从2018年收集的1703起主题明确的网络舆情事件中,选取255起具有代表性的舆情事件,进行量化计算分析,总结出2018年政法网络舆情的总体特征,评价政法机关对舆情的整体反应,为政法舆情处置提供参考。
分析发现,2018年陕西、河南舆情发生率较高,两省舆情事件总和超过全国四分之一;公安还是一个高舆论的群体,但法院系统的敏感度明显增加;网络媒体成为最重要的舆论来源,网络视频和媒体数量在舆论发酵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更多的舆情事件下沉到县级以下单位,执法和处罚纠纷最频繁,考验政法机关的处理能力。在舆情应对上,以下特点突出:舆情应对,剪刀差缩小,二次舆情发生率略有下降;响应速度持续下降,增速和质量保证需要提上日程;回应主体的重合度越来越高,渠道更加依赖官方微博;应对舆论的能力徘徊不前,应对效果和满意度同比持平。
第一部分:一般特征
■地区:民怨高的陕西、河南两省之和超过全国四分之一
从地域分布来看,2018年陕西省和河南省的舆情占比最高,均超过10%,分别占13.4%和12.3%。在陕西省,张扣扣杀人案聚焦舆论,部分媒体报道渲染其动机为“为母报仇”,案件审理面临巨大压力。2019年,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口口因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被判处死刑。《检察日报》的判决结果显示,“现代法治彻底抛弃私人复仇”,但网友们的讨论仍在继续。此外,4月27日米脂故意杀害学生一案及其表弟杨大才减刑事件也让陕西站在了舆论的前沿。在河南省,空妹子打点滴被杀事件是典型的网络涉车犯罪案件,引发了全国范围内规范网络涉车的联合行动。与此同时,王事件和“非法蓝矿案”的再审,也考验了政法机关处理舆论的能力。广东、湖南、江苏、河北紧随其后,民意分别占9.5%、6.3%、5.5%和4.7%。江苏“昆山劈案”、湖南沅江12岁男孩杀母事件、广东女律师自曝警察“碰瓷”执法成为全国舆论热点。
■制度:法院舆论快速增长,应对“反烧”能力提升
从系统分布来看,公安系统仍占比例最高,达到50.0%;法院次之,占32.3%;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政法委员会分别占7.7%、8.7%和1.3%。与2017年相比,公安、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四大系统的舆论比例均有所下降,只有法院系统的比例从22.9%上升到32.3%,增幅明显。在具体案件中,除张扣扣案等新案件外,新老案件的审理节点如“唐案”复查结果公布、“电梯吸烟致猝死案”二审判决变更、“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审理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此外,跨系统舆情事件占比从2017年的31.3%降至17.6%,下降13.7个百分点,参与处置的政法机关防范舆情向其他部门蔓延的能力得到提升。
■原因:政法机关“错误第一”的情况,一般需要通过舆论工作消除影响,扭转认知
从舆论成因来看,由执法问题、刑罚纠纷、政法机关渎职腐败等负面事件引发的批评最多,占75.5%;各种突发事件等中性事件占纠纷的16.9%,正面宣传引发的问题占7.5%。换句话说,在舆情事件中,政法机关“先犯错”的案例很多,需要通过舆情引导,消除影响,扭转认知。以内蒙古凉城县警方“跨省逮捕”为例,“跨省逮捕”本身就有越权和滥用职权的嫌疑。舆论爆发后,质疑声愈演愈烈,“警察背书企业”、“家政执法”之声此起彼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多层次的政法机关被迫以雷霆手段介入,挽救执法公信力。
■来源:网络媒体成为最重要的来源。都市报还是有很强的引爆舆论的能力
从最初的舆论渠道来看,网络媒体超过报纸成为最重要的来源,占比从2017年的23.6%上升到31.8%。微信、自媒体号和客户端的比例也从2017年的5.5%和1.1%分别上升至10.6%和2.7%。报纸和微博的比例分别从2017年的36.3%和28.0%下降到30.2%和22.7%。
在网络媒体中,《The Paper》、《红星新闻》、封面新闻和各种网络视频所占比例相对较高,成为舆情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虽然报纸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仍占30%左右。《新京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华商日报》、《都市快报》、《现代快报》、《南方都市报》等城市媒体占总量的19.2%,仍具有较强的舆论引爆能力。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视频这种新兴形式比较突出,“百家号”、“搜狐”等自媒体号也成为了新的来源。从新媒体发展规律来看,这些新兴形式会进一步挤压报纸空等传统形式的比重。
■爆发持续时间:在大多数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具有舆论效应的“未完成”事件的舆论影响力增加
从舆情事件的爆发时间(事件与公众关注的时间差)来看,22.9%的事件在事件当天引起公众关注,前7天为43.1%,两者之和达到66.0%。大多数事件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演变为舆论事件。与2017年相比,发现事件发生后一至三年及更长时间内,引起关注的事件比例显著上升,一些“未完成”的事件在事件发生一年后仍有可能点燃舆论。
■级别:更多的民意下沉到县级及以下,考验基层部门处理民意的能力
从事件级别来看,地级和县级占比最高,均为38.4%;省、直辖市、自治区占15.7%;乡及以下,中央或部委分别占13.2%和2.3%。与2017年相比,县级、乡级及以下的比例明显增加,意味着更多的舆情事件向县级及以下下沉,考验基层部门的舆情处理能力。
■类型:执法问题和处罚纠纷频繁发生
从舆情类别来看,涉及政法单位的舆情居多,占78.4%,涉及个人的舆情占13.7%,涉及单位和个人的舆情占7.8%。在涉及单位的舆情事件中,执法和司法最受关注,执法问题和处罚纠纷成为两大主要类型,分别占31.4%和23.5%。在涉及个人的舆情事件中,腐败所占比例最高,为6.3%,其次是不当行为,为4.7%。此外,司法不公和突发事件中涉及单位的舆论,执法问题中的个人舆论和失职也是重要的舆论类型。
第二部分是舆论回应
1.对舆论的回应和剪刀差的缩小,使二次舆论的发生率略有降低
2018年,政法舆论回应率为70.6%,比2017年(69.8%)低不到一个百分点。然而,当回应率几乎持平时,四分之三的舆情事件在回应后最终得到解决。这一数据比2017年高出20多个百分点,表明2017年突出的“高反应率、低处置率”剪刀差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四分之一的舆情事件没有最终结果,少数事件因处理不善而“未完成”。比如网上披露,河南省高院集体辞退了40多名被“突然提拔”的干部,引发舆论猜测,但涉案部门从未回应舆论。
与“未完成”舆论数量的下降趋势相一致,也存在二次舆论的发生率。32.8%的回复引发了二级舆论,比2017年(38.6%)下降了近6个百分点。这说明政法机关的应对质量有良好的回升趋势。
2.舆论反应速度持续下降,增速和质量保障需要提上日程
从舆情爆发后政法机关的回应速度来看,在180起回应的事件中,35.0%在12小时内回应,27.8%在12-24小时内回应,即超过60%在舆情爆发的“黄金24小时”内回应,说明大多数政法机关能够遵循快速发声、回应公众关注的基本要求。但也需要注意的是,从2016年的71.1%到2017年的67.7%,政法舆论的回应速度在过去三年中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
在回应态度上,82.2%的政法机关采取积极沟通合作的态度,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澄清,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2017年政法机关积极应对的舆情事件比例首次下降,这次能够见底反弹,超过2016年的数据,说明政法机关能够正视舆情危机,以更加积极开放的态度应对。14.4%的政法机关采取了迁就、沉默、服从等中立态度,只有3.3%的政法机关采取了刻意掩盖、强硬抵制等态度,两者均较上年有所下降。
与之前舆论反应速度和态度同步下滑相比,2018年“一降一升”的差异表明,在“双改善”的瓶颈期,政法机关选择了更容易的“态度”方向取得突破。但是,对于日益复杂的网络生态和瞬息万变的舆情态势,政法机关的舆情应对需要动态管理,只讲态度不讲速度,或者只讲速度不讲态度,都有可能导致自己陷入“应对就是冷静”的错觉,不利于舆情应对能力的提高。舆情应对对时间、程度、效率的基本要求还是不可或缺的,快速、稳健、准确的应对技巧还是需要在实践中锤炼的。
3.反应主题重叠越来越高。该频道更依赖官方微博
在回复主体方面,66.1%的回复是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做出的,比2017年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15.6%的舆论回应是上级机关,6.1%是纪检监察等第三方机构,5.6%是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对过去三年数据的分析显示,涉及部门回应舆情的事件比例逐年上升,而回应主管部门、第三方组织和多部门联合调查的事件比例总体下降,仅4起举行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的事件。这一趋势表明,政治和法律舆论的回应主体和负责主体之间的重叠程度正在增加。
一般来说,有关部门的“自查自纠”可以体现属地管理的原则,保证调查和反应的速度,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调查监督机制,容易陷入舆论不信任的困境,导致舆论重复或“长尾效应”。更有甚者,侦查的“靴子”长时间不能落地,导致执法对自身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不断冲击。
从回应渠道来看,政法机关倾向于使用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作为主要回应渠道。此类事件占总数的近一半,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43.9%使用微博平台回应,较2017年略有上升,而微信和官网的作用有所下降,合计不到5%。2018年,微博舆情领域异常活跃,很多女性乘客在滴滴出行中被杀等事件在微博上发酵传播,升级为数十亿的舆情风暴。新的政法媒体回归微博舆论领域也是一种趋势导向的做法。同时,政法机关在应对舆情时,也提高了整合媒体资源的能力,尤其是传统媒体的使用,占舆情应对事件的四分之一以上。
4.应对舆论的能力停滞不前。响应效果和满意度同比持平
对比近两年的数据,发现应对政法舆论的能力在原地徘徊。在舆情应对效果上,52.8%的舆情事件应对得当,获得了舆情认同,舆情趋于平静,与2017年一致。这意味着近一半的舆情事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其中38.3%的回复引发了问题或疑问,8.9%的回复受到了舆论的批评。
在舆情满意度方面,本次筛选出的255个事件中,回应满意度(以5分制衡量,其中1分表示非常不满意,3分表示一般,5分表示非常满意)为3.15,略高于平均水平。其中,专业满意度平均分为3.28,媒体满意度平均分为3.24,网民满意度平均分为2.92,仍低于前两项指标。与2017年同期相比,总平均分持平,但无论是专业满意度还是媒体满意度都有所下降,网民满意度略有上升。
同时,媒体和网民对舆情应对的认知偏差得到了弥合,一些专业性的应对得到了媒体和网民双方的肯定。在不满意的情况下,政治和法律机构对公众意见的处理导致媒体、网民和专业人士一致“谴责”。比如广东医生“吐”红毛药酒在内蒙古凉城县被警方抓获。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局,再到凉城县公安局,三级政法机关做了密集的发声或间接的陈述,但质疑的声音已经充分发酵。后续的舆论回应和处置不仅没有扭转趋势,反而因为槽太多而不断被质疑。舆论满意度三项指标最低,负面影响深远。
视频:牛佳宇
本文发表在2019年第二期《政治法律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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