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9月22日消息,交通部近日向部属单位和部内各部门发出通知,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要求,国内公务接待禁止饮酒。
资料图 与本文内容无关通知规定,交通运输部系统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和国有企业国内公务接待禁止饮酒,严禁超标准接待;交通系统部组织的各类会议、调查研究、交流讨论、学习培训、检查指导、项目评审、项目验收等公务活动禁止饮酒;交通运输部系统各单位外事接待工作应严格按照《外事接待条例》执行。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禁酒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禁止违章指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编织严密编织体系的牢笼;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同时要进行通报和曝光。
延伸阅读贵州出台最禁酒令。如果要开特例,必须有纪检委备案2017年8月22日,法制晚报、观点新闻贵州发布最禁酒令。从9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务活动禁止提供任何酒类,禁止私酒。
贵州出台最严禁酒令舆论记者注意到,贵州不是第一个发布禁酒令的地区。此前,浙江、黑龙江、吉林、安徽、新疆等地在官方接待中发布了“禁酒”令,自带酒精和含酒精饮料等几条道路被封锁。
想饮酒怎么办?审批+备案去年6月,中央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回望安徽省时,严厉批评“酒桌上文化没有得到有效管理”,建议“严肃查处违反反风纪律的行为”。
舆论记者注意到,贵州禁酒专门规定了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用酒类的,必须由承办单位按照一购一批的原则报单位或工作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换句话说,如果要对喝酒做特例,必须有纪委备案。
今年5月2日,乐山市纪委、乐山市监察局发布并开始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明确规范饮酒行为,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外事活动和重大招商活动除外。确需饮酒的,应当经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此外,新疆此前出台的《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也要求,因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要饮酒的人员,需报同级纪委审批。对执行不力,导致辖区内违法违规事件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延伸阅读很多地方禁酒升级就是“禁止”,拒绝各种“修改”。许多地方的官方活动不允许饮酒。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官网已通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各类饮酒违法案件30余起。《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八项中央规定出台四年来,全国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规定。这比之前“平日中午不准饮酒”的规定更为严格。最近,各地加大了对公职人员各种非法饮酒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仍以各种方式灵活从事非法饮酒。
多地“禁酒令”升级,从午间禁酒到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记者了解到,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工作餐提供家常菜,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饮料。
以前相关地方的禁酒规定大多明确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例如,2005年,安徽省针对全省党政机关发布了《禁止在中午执行公务时饮酒》的相关规定,规定除接待、招商等重要特殊公务活动外,禁止在工作日和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在中午饮酒或饮用含酒精饮料。
最近,全国各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加大了对非法饮酒的查处力度,发布了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公务接待的饮酒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发布的《禁止公务接待饮酒规定》要求,自治区内所有公务接待不得饮用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的酒类,因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要饮用酒类的,须报同级纪委审批。对执行不力,导致辖区内违法违规事件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7月颁布的《安徽省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规定》中明确规定,除接待和招商引资外,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的酒类或酒精饮料不得在安徽省公务活动中饮用。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都要遵守这个规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最近在一些地区推出的“禁酒令”升级版意味着对公职人员饮酒行为的更严格限制。以前大部分地区普遍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现在不管是午餐还是晚餐,只要是属于公务活动或者接待,都不能喝酒。
禁酒的升级也体现在查处的执行上。据记者采访,目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除了加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外,还通过暗访、督察等方式,推动落实公务接待“禁止令”。
今年6月,中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向安徽汇报,《回眸》具体提到“酒桌上文化没有得到有效管理”。8月下旬,安徽省报告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公开电话,暗访,指名道姓,加大查处力度。专项整治中,查处“酒桌办”典型问题20起,查处67人。
多种变通方式继续违规喝记者发现,虽然许多地方已经明确规定工作日中午和公务活动期间禁止饮酒,但一些干部仍然不改习惯,各种方式改变,继续“嗜酒成瘾”。
-继续逆风喝酒。今年5月20日,四川省延边县渔业局副局长黄广波率队到玉门镇狮子堡村、西牛村开展调查工作,因午饭时喝杯子耽误工作受到党的严厉警告。
今年9月,中央纪委公开披露,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司司长毛振斌平日中午接受宴请、饮酒等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毛振斌被党严惩,撤职。
记者在部分地区采访发现,除了中午逆风饮酒外,“中午不喝酒,晚上化妆”等观念和做法较为普遍。吉林省某基层干部坦言,虽然明确官方接待不能喝酒,但上级领导或招商的接待“不喝酒不能拉近感情”,所以午饭时一般明确不喝酒,然后在晚饭和宵夜接待后放开喝酒。
-藏在隐蔽的地方喝酒。有些地区党员干部“很难摆脱”。他们用各种方法掩盖事实,违反规定继续饮酒。茅台和五粮液装进矿泉水瓶,开到农村的农家院,躲在政府机关的食堂里放开喝。今年9月,天津市纪委通报,2015年11月,天津市水务局大清河分局副局长唐永杰安排18名下属单位负责人中午在本单位食堂聚餐,喝白酒、红酒,并在党内给予警告处分。
据记者调查,随着八大中央规定对公款吃喝的限制,现在很多接待都转移到了政府机关单位的餐厅。这些餐厅往往有单独的包间,与员工正常吃饭的地方隔离,私密性好。
-自己买饮料让他们走。周二中午,安徽省宿州市墉桥区吉杰乡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墉在酒店宴请了15名学生。刘墉从酒店买了一瓶白葡萄酒,和另外三个人一起喝。虽然公款不涉及吃喝,但刘墉因平日中午饮酒被纪检部门警告。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禁酒”是针对用公款买酒的,如果是个人带的或者自费买的,不应该认为是违法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诚信研究所所长乔新生认为,在工作时间和公务接待期间饮酒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履职。如果用公款买酒报销,性质就更严重了。
“酒桌上好办事”积弊难除需久久为功记者调查发现,禁止令实施后,很多公务员都支持。吉林省长春市某乡党委书记告诉记者,以前上级部门中午晚上都要接待喝酒,有时候还要同时陪几桌,受不了就要低头喝酒。“现在有的人提议喝酒,有的人会提醒‘规定不准’,接待负担明显轻了很多。”
“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实施后,吃喝现象明显改善。”然而,汪玉凯表示,“在酒桌上轻松做事”和“没有酒就没有座位”等长期存在的弊端具有一定的惯性。没有持续的监管,吃公款喝公款很容易“死灰复燃”,影响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效率,损害党政形象。
黑龙江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主任崔永红说,以前有“不喝酒不说话,不喝酒不做事”的坏习惯,因为喝酒造成了很多问题,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据记者统计,2015年以来各地纪检系统公开披露的案件中,因公职人员饮酒致死的有25起,涉及9个省。今年2月,湖南省纪委通报了4起因饮酒导致非正常死亡的典型案例。官方网站中央纪委报道,在不到七个月的时间里,就有两人因饮酒致死。
汪玉凯和其他专家认为,很难在一夜之间从公共资金中清除诸如饮食和非法饮酒等慢性病。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对政府部门的硬约束,科学合理安排公共支出等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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