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日消息,天眼超信息显示,李佳琪持股49%的上海庄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10日被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并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1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上海庄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成立。2019年4月,天猫商城平台上自行开店的网店宣布菲希科洗发水具有防脱发功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上海庄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以虚假或者误导性内容进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该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至五倍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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