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重庆日报记者1月27日从东方银行集团获悉,东方银行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代表对东方银行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和协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结果达到了债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的债务重组方案比例。这标志着华东银行集团债务重组的实施阶段。
“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华东银行集团出现了一些债务问题。期间,重庆市政府和江苏省盐城市政府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送温暖,多次牵头召开债务协调会。帮助东银集团度过难关。”东方银行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7年底,华东银行集团债务违约后,市政府牵头各监管部门召开债务协调会,要求全体债权人遵守“不放贷、不放贷压力、持续放贷”,为企业化解债务危机争取足够的空时间。
2018年5月,华东银行集团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企业重组咨询服务协议》,债务重组开始加快。
2019年1月,在重庆市和江苏省盐城市政府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华东银行集团债务重组方案获得债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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