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不是丽江最美的时候,但是春天的云很美。云很调皮,像小娃娃一样出来。我喜欢坐在客栈的门槛上,看着像小娃娃一样的云彩,从门前的玉米田顶上一个个排列着,还有一排排苍鹭飞过天空/[/k0/】”
昕姐坐在客栈的门槛上,跟我描述丽江的春天。在她眼里,就像一撮火焰在跳动。早年去过丽江,但都是夏天来的,是当地的雨季。丽江的雨季,有一片非常大的云。当人们在潮湿的雨云下行走时,人们的脸上会覆盖着一层非常薄的淡绿色。而雨后的日子往往异常的蓝,云格外的白,世界格外的高远。
今天是小满,住在丽江白沙镇。她喜欢喝他们当地叫“蝴蝶泉”的牛奶,有着奇特的枣香。如果起得够早,去村里吃早饭,又快又能干的纳西族老板娘会用小锅煮点新鲜的羊奶,五块钱一大碗,喝完上唇会飞一圈云。白沙开满了鲜花,尤其是野玫瑰,家家户户都有。在一些客栈,老板还会在瓶子里放上干蔷薇。
因为工作原因,上次去丽江是在2014年秋天。云南的秋天令人难忘,没有草木凋零的景象。透明的天空一直延伸到晚上9点。现在是楸树的开花季节,从远处看有点像泡桐。不过楸树花多,颜色更淡雅。当地人把楸树的花捡起来,煮熟,用鸡蛋洗净,然后就可以做一锅美味的楸树鸡蛋汤了。
花楸
然后,走在丽江的每一条乡村道路上,都是盛开的野玫瑰,田野里的金色向日葵,片片的小麦,覆盖着白色天空的芦苇。天空蓝得无法形容,所以除了温度上的一些差异,人们分不清早晚。
取景时被文海拦住骑马。有许多马和牦牛。当地的牦牛牧民很热情,邀请我们在家吃饭。他的家在玉龙雪山的山腰,海拔3000多米。独户小院子里堆满了一种叫玛卡的药材,云南妇孺皆知。牧民家还养了一只高大的德国牧羊犬,它拼命地冲着我们喊。
在他家的前后,我大概看到了我一生记忆中最旺盛的野玫瑰,那种刻骨铭心的温暖,那种野心勃勃。那时候明明是深秋,但在高山上,茂密的野玫瑰依然布满了所有农舍的屋顶,村民们满不在乎,在铺满玫瑰花瓣的路上昂首阔步。
很难想象荒野生活的震撼,真的让人颤抖。我不得不放下一整套看到玫瑰就冒出来的不良意图,比如折瓶、腌制花和糖果、扯下花瓣洗澡、提炼香料等等。不是吗?只有当你看到它们盛开的时候,你才知道如何拥有它们。这是一种不自然的异常现象。
也正是因为看到了如此密集的野玫瑰山,对一个地方的迷恋才是最好的注脚。烟花弥漫的环境,菜市场,连绵不断的砖瓦房,挤满糕点店的杂货店,戴着头巾的女人站在玫瑰花丛中与丈夫斗嘴,在蔓藤丛生的天井旁,白发苍苍的老人,骑着旧自行车的疯女孩,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飞奔,屁股能碎成八瓣,伸出墙外的梅树结出无数重叠的果实。在这样的日子里,人们想呆在家里。
要说这小生命里有过无数的梦想,但最执着的还是有自己的花园,不是奶奶的,也不是妈妈的,而是我的花园。野蔷薇种类繁多,种类繁多;墙上覆盖着蓝色的雪花或风车茉莉;或者有一排高大的山茶花树,最好有十八岁的学士学位,花开得特别好;多几株白兰就更好了。春天,它们开着罕见的零星细长的芳香花朵。然后,我就住在里面,和草木过着一种相亲。我可以一个一个地给他们指路,叫他们的名字。
世界上应该没有比“玫瑰”更美的草木名称了吧?其实一开始也没那么好看。《神农本草经》中写的是“壁边”。由于它柔软的藤蔓,它是沿着墙出生的,因此得名。后来人们可能觉得“比”字不够柔,就改成了近音的“威”。据说玫瑰的叶子像魏。然后为了工整美观,他们把“墙”字改成草书前缀,造出了“蔷”字,于是就有了“玫瑰”,绝对美的好名字。
当然,光有名字的美是不够的。玫瑰的美丽既不令人不安,也不凋零,既不过分艳丽,也不盲目冷漠。无论是高层建筑还是破旧的泥瓦房;无论是宽阔的马路,还是尘土飞扬的土路,似乎都可以排好队。作为中国最早引入园艺的观赏植物,它的身份从最初的栅栏,到花架到乔木,再到今天深入种植它的身体的美学意义,是一个相当完美的反击。
吾乡是冬季无严寒夏季无酷暑的亚热带,可能特别适合蔷薇科植物,因此每一个春末夏初时节,乡野哪哪都是蔷薇花,常见的野蔷薇、粉团蔷薇、白玉堂蔷薇和七姐妹蔷薇。但都不像我在丽江看到的那样大株大蓬,而是一律小株小株,土妞儿似的,娇俏,但也还性感。
我的家乡是亚热带地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可能特别适合蔷薇科植物。所以每到春末夏初,乡下到处都是野蔷薇,常见的有野玫瑰、粉玫瑰、白玉堂玫瑰、七姐妹玫瑰。但都没有我在丽江看到的那么大那么大,都是那么小那么小,像土姑娘一样,娇俏,却也性感。
这也可能是蔷薇科植物的实力。这个科里几乎没有弱者,有玫瑰、玫瑰、梅花、石南;水果包括苹果、梨、桃子和木瓜。反正花都好看,果都好吃。都是锦缎食用油的好角色。玫瑰,是这个家族最著名的花,也是月季、巨玫瑰、野玫瑰、麝香玫瑰、法国玫瑰、异味玫瑰、光泽玫瑰等七个品种的杂交。
说起“玫瑰”这个词,一开始不是花名,据说是指一种叫“锂云母”的宝石。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曾引用过《异物志》中关于玫瑰的一段话:“南天竺国的玫瑰如云母,色如紫金,可再开。分析起来,薄如蝉翼,堆积如纱。
唐朝以后,玫瑰成了一个花名,后来开始渗透西方文化,因为希腊神话掌管爱情的女神阿芙罗狄蒂曾经爱上了一个叫阿多尼斯的美男子,后来阿多尼斯在打猎时被野猪杀死,阿芙罗狄蒂听到这个消息就跑去找他。途中,她的皮肤被玫瑰刺破,血流落在玫瑰上,使原本洁白的玫瑰瞬间变红,成为象征爱情的玫瑰的起源。
这个季节,我的家乡有一种常见的玫瑰植物,金樱子。果实可以酿酒的植物。其实古人最初写的是“黄金交易员”和“操盘手”,也就是肚子大嘴巴小的瓶子。这个器皿的形状和它成熟的果实非常相似。可惜在后人临摹的过程中被误认为“金樱子”,改不了。
小时候每年深春的时候,爷爷都会上山摘一些金樱子回家泡酒,我有时候也会跟着去,就认出了它的花,和白色的野玫瑰很像,但是花要大很多。金樱子的果实可以生吃。我是南方的孩子。我们称金樱子为“唐吉亚”或“蜜罐”,而北方的孩子大概玩的是“木鲁子”,即可以摘金樱子的果实,做手镯。可以看出,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家乡展示了我们生活的方式和目的地。
金樱子
我印象最深的是白玫瑰。多年前的一个春天,我回老家爬山的时候,山顶上有一座古庙“栖霞寺”,推开缠绕在一起的蜘蛛网,走了进去。就像不小心闯入了一个古老的私人花园。沧桑的感觉可以从石头的裂缝中挤出来。那是一座寺庙,朝圣者很少,只有几个穿着绿袍的和尚还在修行。人走在石板上,脚底凉凉的。
在通往正厅的过道上,那天有几朵白玫瑰,平平淡淡,光彩夺目。他们是冰雪美人,他们的苞叶像双面绣一样整齐细腻。虽然后来知道是白玉堂传说中的玫瑰,但我当时只觉得无力,在我的认知系统里找不到一套合适的词来形容那种苦恼和悸动。
但无力的不仅仅是供不应求的语言,还有回不去的旧时光。在少女时代,稻田连绵,玫瑰疯长,我在花树下温书,打盹,做美梦。野蔷薇从不落在整朵花上,而是一朵一朵凋谢,仿佛有留恋,不足以拒绝。
真的是一个怀旧却从未到来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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