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自2017年4月4日零时起,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二级应急措施:
邢台限行最新消息
机动车限制如下:
1.除纯电动汽车、城市运营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载重2吨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通过城市主要城区和县城。引导公交车辆避开主城区。
2.残疾人专用车、军队专用车、警察专用车、环保执法专用车、消防专用车、急救专用车、紧急救援专用车、邮政专用车、保险检查救援专用车、民生保障专用车、环卫作业车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燃气车、校车、银行券专用车等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定的特定车辆。邢台市主要市县镇周一至周五每天7: 00至21: 00限行。城市主城区限制区是指滨江路、香河街、龙岗街、东华路围成的区域,县城限制区由各县确定。
没有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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