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教育从业人员向记者反映,深圳多年名师胡女士发表的多部作品涉嫌抄袭。2月25日,胡女士通过微信朋友圈为抄袭行为道歉。她告诉记者,她会“从零开始表达我的忏悔”。龙岗区教育局通过2月27日的官网回复对此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
热门讨论:
许多作品被指控抄袭
与原始内容高度相似
“这几天,在阅读推广空的晴日里,飘来一片乌云。”2月26日,深圳某小学校长熊幼平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沉默的理由》,提到深圳某名师涉嫌抄袭,但教育界“沉默”。
经多方查证,记者了解到,文中提到的“名师”是深圳如意小学副校长、深圳教育改革先锋、儿童阅读工作室主持人胡女士。熊又平表示,他在2月23日关注过此事。同一天,他在朋友圈发消息说“我只代表自己表明一个态度:尊重原创,反对抄袭。”
在被指抄袭的胡女士的声音中,有人指出,2015年东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胡女士的《儿童导读智慧:学习清单设计范例》一书,与2008年幼狮文化公司出版的《如果有学习清单:学习清单设计的原则与范例》一书几乎是一样的。
涉嫌抄袭的书(左)和涉嫌抄袭的原著。
当事人的作品收录在名师校长图书部。
胡女士儿童阅读指导智慧目录
台湾林美玲目录“如果你想有一个学习清单”
此外,阅读胡女士多年编辑的课程书籍和演讲稿也有抄袭嫌疑。胡女士阅读工作室及其他相关微信官方账号中的部分文章摘自加拿大作家阿德里安·吉尔的《阅读能力——文学作品的阅读策略》、台湾作家梁的《趣味绘本——快乐阅读的法宝》、以及的《中小学生共同阅读与写作指南》(国内卷),并由本人署名。
据几名抄袭作者称,胡女士主编的龙岗区如意小学校本特色系列教材于2015年经龙岗区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也存在抄袭现象,涉嫌抄袭朱永信、王林主编的《中国阅读书目——中国儿童基础阅读书目指南手册》。其中《丰富多彩的师生阅读手册》一、二年级第一篇《我爸》由该书主编林署名,这篇文章几乎抄袭了《中国阅读书目——中国儿童基础阅读书目指南手册》作者李一曼的作品。
2月26日下午,在山东省淄博高新区第一小学工作的王爱玲(音译)告诉记者,她是第一个发现自己的《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指南》(国内卷)被侵权并被引用的人。王爱玲希望涉嫌抄袭的一方能够对此事做出回应,并真诚地公开道歉。
同日,南京作家陈寻哲告诉记者,她的作品也被胡女士引用。2月22日,她发现自己的《大猫老师绘本作文课》一、二、三年级的题目内容被胡老师署名、引用,并制作成了《书画阅读系列教程》系列表格。胡女士签名的表格保留了陈训哲原内容的98%,但没有提及原作者。
陈训哲提到,胡女士的微信官方账号抄袭了她孩子书上的一条评论,“投诉后删除”。另外,2017年11月,胡女士在《当代教育家》上发表的附在《一年级绘本专题阅读系列教程》表中的文章《一起阅读生活,让学校教育在场》,与陈训哲的系列作品《大猫老师绘本作文课》中一年级图书目录的内容几乎完全相同。类似的引文也发表在《广东教学》上。在胡女士的文章《做孩子读书的打火机》中,也出现了陈训哲系列作品《大猫老师绘本作文课》中一、二年级的目录内容。除了课程形式,陈训哲还了解到,胡女士涉嫌引用其作品进行公开演讲。
“作为一个作者,一个老师,很痛苦”。陈训哲表示,希望胡女士能够整理并公布侵权记录,并在公开场合真诚道歉,而不是在自己的朋友圈里露面三天。
体验:
普及阅读有广泛的影响
他获得了许多省市荣誉
胡女士是深圳如意小学的副校长,也是一名语文老师。据公开资料显示,她在推广阅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获得多项荣誉,包括深圳教育改革先锋、广东好人称号。
2017年10月,媒体报道称,她在龙岗区为教师开设阅读指导课,带领全国50多所学校备课同步阅读。为私立学校收集童书,设立书角,带领团队活跃在1500人以上的大群体中。
2017年,胡女士举办了220场“读书分享活动”和50场“教师读书分享会”;在深圳,已经有200多项儿童阅读公益讲述活动;去贵州广西等偏远地区做近百场的阅读推广;举办100多个“家长智慧阅读班”;带领“故事爸爸妈妈”开展读书活动,影响5000多个家庭。
2016年获年度“读书改变中国”打火机,2017年获中国“全民教育”候选人,2017年获中国“推进阅读十大人物”。她是2017年深圳“为民学习之星”,2018年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深圳教育改革三先锋之一。2018年,在深圳庆祝第34个教师节期间,播放了包括胡女士在内的深圳教育改革三位先行者的视频。在2019年第二季度的“广东好人”名单中,深圳有4人上榜,其中胡女士是16位敬业奉献的好人之一。
回应:
老师的朋友圈发了道歉信
表示将采取措施积极解决
2月26日,记者联系了胡女士,胡女士称事情发酵后在朋友圈发表了道歉信。“先向大家代表个人态度道歉。现在我们正在具体定性该事件,并将采取措施积极解决。”胡女士介绍说,她建立的儿童阅读工作室微信官方号,发表了许多教学研究活动、个人随笔等。,并引用了一些优秀的阅读资源。“是我对作品版权意识淡薄,给相关作者造成了困扰。”
“2014年寒假,我在一家外文书店买了一本台湾作家的书。感觉很多案例特别好。后来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拿出来引用了。我现在深刻意识到了错误,并在朋友圈公开发表了道歉信。”
据悉,胡女士在其朋友圈发表的道歉信中称,对作品的版权认识不够,导致微信官方账号在编辑推广优秀阅读教学内容时出现失误,单纯考虑为公益推广优秀作品和教学方法,而忽略了引用他人优质内容应遵循的版权原则。
“同样严重的错误也存在于一些写出来发表的作品中,还有未经授权的使用。特此公开道歉。”同时,胡女士表示,一切责任都要由个人承担。“近期我会认真反思整理相关内容,积极与各涉权方沟通,逐一协商解决。”
朋友圈客户发的道歉信。
胡舒立还告诉记者,她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正在尽最大努力与各方协商解决方案。“我从微信官方账号上删了500多条,一条一条的,删了一整天。我表达了从零开始忏悔的决心。也主动联系了作者,发了道歉信和解决方案。现在我在默默等待他们的回应。”
胡女士说,她的工作室和她出版的书都没有盈利。“我的微信官方账号没有收到广告,书是自费出版的,坚持每周阅读推广公益活动。”
学校:
他是一位平日教学热情高涨、热爱教学的老师
随后,记者还联系了胡女士工作的深圳如意小学。该校校长宋冰表示,她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积极收集各方信息。“我们正在积极关注她发表的作品是否涉嫌抄袭。但是我个人没有办法判断她发表的学术著作是否被引用或者抄袭,所以暂时没有办法给出结论。”
同时,宋兵告诉记者,学校将进一步要求教师增强版权意识和职业道德。宋冰还表示,胡老师是一位在日常教学中充满热情和爱心的老师。
区教育局:
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进行调查和核实
2月27日,龙岗区教育局在官网上发布“信息通报”,内容如下:近日,有网友举报我区如意小学胡老师侵犯著作权事件。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
律师:
版权在创作完成时产生
构成侵权并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生傅京虎告诉记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创作完成时产生,不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或机构的授权。“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明确包括出版权、署名权等人身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财产权。同时明确规定抄袭他人作品是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之一。”傅镜湖认为,著作权属于私权,发生侵权时,允许权利人与侵权人协商,不必经过所谓的专业机构鉴定或法院判决。
“大部分都清晰可见是否构成侵权。比如涉案教师对他人作品进行整容,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都是典型的侵权行为。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各持己见。协商不成的,只能由人民法院确定权利人。”
傅镜湖表示,在侵权的前提下,侵权人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还在继续,就应该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道歉主要针对侵犯人身权利。在具体案件中,侵权人的责任要求应等同于侵权的方式、情节和影响。本案涉及的侵犯署名权的行为可以适用,虽然涉案教师个人微信朋友圈发表了道歉,但难以满足责任要求,也不是侵权人进一步责任的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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