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张家口8月10日电8月7日,河北省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蔚县7.21特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班某某。
2017年7月21日8时许,张家口市蔚县立交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司机班某某在109国道上自北向南行驶,对面的大货车没有从右侧通过。班某某因措施不当将公交车驶入对面车道,与另一辆大货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7月23日,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月4日,县公安机关请求批准逮捕。
蔚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指导调查。经审查现场调查笔录、交通事故照片、检查鉴定、嫌疑人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为班某某应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嫌造成交通事故。因此,他因涉嫌交通事故被依法逮捕。
1.《蔚县发生严重车祸 检方依法对蔚县"7·21"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批准逮捕》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蔚县发生严重车祸 检方依法对蔚县"7·21"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批准逮捕》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504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