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向下属借款700万元,背后有什么隐情?
四川大英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小平
近日,四川首例留置案迎来司法机关终审,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局长陈小平因行贿受贿、寻衅滋事等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9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案件牵扯出遂宁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唐某勇,他曾向陈小平借款700万元。在偿还950万元后,仍受到了陈小平等人的暴力催款。
遂宁市公安局副局长为何要借款700万,钱去了哪里?6月30日,封面新闻记者独家获悉,这笔高达700万的借款,系唐某勇帮助其表弟杨某所借,因表弟杨某资金周转出问题未能按期还款,故双方发生纠纷。
“当时在职,不想造成更多的麻烦,为帮助表弟杨某解决此事,我还卖掉家中房产,加利息前后一共还款近千万。”唐某勇告诉封面新闻,他只是中间人,并不是实际用款人。
对于唐某勇的说法,记者从遂宁市纪委、法院、公安部门得到证实,依照法定利率,唐某勇已付清该笔借款本息,且并未发现此事中唐某勇有违法违纪行为。
首例留置案:
“逼债”市公安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长被判15年9个月
2020年4月,四川省首例留置案作出二审判决,遂宁市大英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小平犯受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四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陈小平,绰号“黑皮”、“黑哥”,四川遂宁市大英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2018年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调查。几天后,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对陈小平采取留置措施,这是四川省首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陈小平和被告人洪志、洪波与刘德均、龙巧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在遂宁地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较为稳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收受贿赂,同时利用该团伙成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陈小平从遂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调任大英县公安局局长。从市局到地方局担任一把手,陈小平更是将手中的权利,当作敛财的工具,长期为洪志在串通招投标活动中提供帮助和保护,多次以买车、过生日、过年、旅游等名义收受洪志贿赂共计52.68万元。
为洪志办理取保候审提供帮助,陈小平先后收受洪波所送贿赂120万元,并将其中20万元送给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原副局长魏某。
2012年以来,陈小平利用职务之便,在遂宁地区建立了稳定的犯罪团伙,肆意敛财。担任大英县公安局长时,7个月内就收到现金贿赂522万。
除了行贿受贿,四项罪名中,一项“寻衅滋事罪”格外引人瞩目。原来,被陈小平“寻衅滋事”的人,是他的上级——遂宁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唐某勇。因债务纠纷,唐某勇长期被陈小平暴力催债。
据官方披露,2014年7至2016年6月,陈小平任遂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唐某勇时任遂宁市公安局副局长,两人是上下级关系。在此期间,唐某勇曾向陈小平借款700万元。
700万疑云
帮表弟为帮亲戚借款700万 副局长被逼卖房还钱
终审判决后,遂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唐某勇借款700万元备受关注。他为什么会借700万元?700万元有何用处?为什么会找他的下级陈小平借?
“2014年,我表弟杨某从外地回遂宁,表示他的项目急需资金,希望得到我的帮助。”唐某勇回忆称,他告诉做建筑工程的表弟,自己没有多余的资金,无能为力。
后来,他表弟杨某找到正在遂宁市刑侦支队任政委的陈小平,双方就借款达成初步共识。
唐某勇表示,表弟是从合作伙伴口中听说陈小平有现金,就托人找了陈小平,并约定双方见面谈。
“我算是陈小平的上级,他答应借钱给我表弟杨某,但是必须以我的名义,跟我签订借款合同。”唐某勇说,表弟杨某希望他牵线,三方私下见面。在表弟杨某劝说下,唐某勇答应以自己的名义向陈小平借钱。
随后,陈小平分三次将500万元打到唐某勇驾驶员的账号内,唐某勇将其转给自己表弟。后陈小平又借款200万给杨某,仍由唐某勇出具借条。
不久后,因为资金紧张,唐某勇的表弟杨某慢慢无力偿还该笔借款,与陈小平发生纠纷。
后来,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唐某勇先将自己及亲人卖股票所得的220万转给陈小平。后经陆续偿还,仍被通知欠220万元,同时,陈小平提出,将剩余的债务转给了他犯罪团伙的成员龙巧,由她与唐某勇签借款协议。
2017年,唐某勇又将遂宁市和平路一套108平方的房子以56万元的过户给龙巧,56万元用于折抵借款。
“当时在职,不想造成更多的麻烦,为帮助表弟解决此事,我还卖掉家中房产,加利息前后一共还款近千万。”唐某勇称,其实早在退休前,他和表弟就应该还清了这笔借款。
暴力催债
催债者在公安局办公室通宵蹲守 副局长崩溃到不敢去上班
“前后总共偿还了950万元。”唐某勇认为,他和表弟应该还清了债务,但是龙巧并不这么认为。
自从将债务转给龙巧后,唐某勇长期被暴力催债,长期被对方抱着被子围堵。“他们说我到什么地方,他们就跟到什么地方,反正我不还钱就不要想正常工作生活。”唐某勇表示,陈小平等人的行为,对他的声誉和心理、家庭、生活均造成严重影响,精神崩溃。
陈某是遂宁市公安局保安,主要负责一楼大厅接待,是唐某勇被暴力催债的证人之一。
据他回忆,在2016年夏天,长期有人在公安局找唐某勇催债,人员从一两人到四五人,基本每天都在变动。“如果唐某勇在,收账的人就会在他的办公室里一直守着,甚至有时候会很大声的吵闹。”陈晨说,中午下班催债者也不会走,而是吃外卖。
2016年夏天,屡被催债的唐某勇觉得,自己精神几近崩溃。
“好几次龙巧等人都在我办公室从白天坐到晚上11点,我没在办公室他们就在公安局大厅大喊大闹。”对催债人的行为,唐某勇愤怒之于更多的是无奈,他认为自己并非实际用款人,当时也确实没资金希望宽限一段时间,但龙巧等人并不认可他的说法,有一次晚上他深夜离开,第二天早上到办公室,发现催债的人就睡在办公室,通宵等他。
在这个期间,唐某勇也因为怕被围堵威胁,不敢到办公室。
在唐某勇妻子谭某看来,丈夫是一个很喜欢笑的人,可2016年夏天丈夫的状态让她觉得不对头。“每天都无精打采,一天电话特别多,有一次我去他办公室发现有人带着被子在守他,才知道被催债。”在警方调查时谭某表示,除了丈夫被威胁,她在自家楼下也被围堵威胁,对方扬言要到她的单位找她。
风波过后
副局长退休两年 纪委未发现其存在违纪
目前,唐某勇已退休两年,法院判决被媒体报道后,唐某勇的平静生活被打破。
6月30日,面对采访,正在西藏办事的唐某勇在电话中多次表示钱已经还清,自己只是帮助表弟借钱,并非实际用款人。“卖了房子、卖了股票,前后还款近千万,已经早就结清了。”唐某勇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的还款记录警方都有证据,纪委也对他进行了调查,并没任何问题,“希望网友不要以谣传谣,也不想更多提及此事,钱实际是我帮忙借的,并且已经还清了。”
唐某勇的话,记者从遂宁警方得到证实,办理该案的民警表示按照法定最高借款利率,唐某勇确实已基本还清此债务。“唐某勇卖了家中房子,以及亲人的股票,已偿还了此笔借款。”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也表示,在判决中,之所以认定此笔借款为非法债务,是因陈小平收取的利息为4%月息,超过法定最高利率,故唐某勇在偿还时,也是按照法定最高利率进行支付。
同时,记者从遂宁市纪委获悉,在对此事的调查中,并未发现唐某勇有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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