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的刘女士发现自家窗外挂着一只私闯民宅的“毛球”,经上网查寻后,发现原来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赶忙报警求助。
陇川森林警察大队和消防救援大队的救援人员立即携带野生动物救助工具出警,到达现场看到小蜂猴四脚紧紧抓住护栏,经过一小时的“较量”,“私闯民宅”的小蜂猴终于被“抓捕归案”。
蜂猴为灵长目蜂猴属下的一种猴子。主要栖于热带雨林及亚热带季雨林中,完全在树上生活,极少下地,喜独自活动。行动特别缓慢,只有在受到攻击时,才有所加快,故又名“懒猴”。
在蜂猴的胳膊肘内侧的腺体能够产生毒素,被蜂猴咬伤会导致伤口感染、肿胀或肚子疼,但其毒素不致命。
近年来,云南省陇川县生态资源良好,地方森林公安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参与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野生动物“做客”百姓家中屡见不鲜,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工作成为常态。
陇川森林警察大队提示:若发现受伤或误入居民区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专业人员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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