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6日讯 辽宁省沈阳市个体商贩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后,持刀猛刺城管执法人员,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经沈阳市中院、辽宁省高院两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法院核准,25日上午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

小贩“情急之下”刺死两城管

  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案发前一直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摆摊,每天卖各类肉串。悲剧发生前,城管部门已告知不允许再在这一地段摆摊,但并没有引起夏俊峰的足够重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6日11时许,夏俊峰在照常出摊后,尚未来得及摆好炸串用具,就被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的申凯、张旭东、张伟等执法人员带走。后夏俊峰随同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准备接受处罚。其间,夏俊峰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造成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重伤。

  事后,夏俊峰逃离案发现场,但没有跑多远就被抓获。

  夏俊峰妻子张晶后来在旁听庭审时听到夏俊峰称,夏俊峰在办公室里被人拿不锈钢的杯子砸头,还被猛踢下身跪倒,情急之下,他掏出卖烤串时用来削火腿肠的小刀向上刺时,将城管队员申凯和张旭东刺死。

  沈阳中院认为,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于2009年11月15日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夏俊峰不服,提起上诉。辽宁高院经开庭审理,于2011年5月9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生冲突被害人负有一定责任

  最高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2人死亡、1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上述裁定后,夏俊峰在沈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其近亲属。新华 人民网 南都

这是没有赢家的结局

  经最高法核准,夏俊峰被执行死刑。3条生命的悲剧,3个家庭的悲哀,这是没有赢家的结局。暴力应当谴责,问题也要反思:难道摊贩与城管,注定只剩不可调和的冲突?难道谋生的摊位,注定不能融入城市的秩序?执刑的枪声是个案的结束,还应是改革的开始:城市管理,该调整思路和模式了!——《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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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之子曾出版画册

  今年5月,夏俊峰儿子夏健强出版第一本画册《夏健强的画》。2009年5月16日以后,强强再也没有见过爸爸。妈妈说爸爸去新西兰打工了,邻居家孩子却告诉他,你爸爸杀了两个城管,都上电视了。

  夏健强从小爱画画,妈妈张晶记得他两岁时就在自己能够到的地方画画。家里看不住,由他画满一墙。上了幼儿园后,张晶跟老公一商量,当时家里月收入1000元,拿出500元,送强强上了少年宫。

相关案件

北京小贩崔英杰杀城管案

  2006年8月11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和同事在中关村科贸电子商城北侧路边执法时,依法扣押了在那里违法卖烤肠的崔英杰的三轮车。当执法人员将崔英杰的三轮车抬上执法车时,崔英杰用刀刺入李志强的颈部后逃走。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院判处崔英杰犯故意杀人罪。结合其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崔英杰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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