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伙小贾向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反映称,从今年年初开始,他在金吉鸟健身俱乐部南京京新广场店健身期间,私教多次请求他帮忙买课冲业绩,并都承诺下一个月就会把买课的钱还给他。他为此花光积蓄甚至透支信用卡买了五十多万元的课,结果事情根本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第1份35760元,第2份4892元,第3份28700元……第15份20000元,第16份82000元,一共是540000元。”小贾说,今年1月份,他在金吉鸟南京京新广场店办卡健身,并且买了少量私教课。可在随后的健身过程中,他的私人教练不断请求帮忙。
“有教练说让我帮忙买课,她一个月之内,也就是3月底4月初会把钱还给我。我帮她冲一下业绩,她可以晋升主管,然后给我写了承诺书。”小贾告诉记者,“还有一个主管了解到我比较喜欢理财,说帮她冲一下业绩,我的课程就可以全额转出去,而且可以帮我提高单价转出去。”
就这样,在随后的两三个月时间内,从最低五千元到最高九万元,小贾陆陆续续帮私教们买了54万元的课,为此他还在私教建议下办了多张信用卡用来透支。
小贾的这十几份私教契约书上明确标注课程“可转”,可直到4月底,他以为可以转让的上课费用,一分钱都没能拿回来。
小贾找教练,对方不予理会,让小贾找经理。而经理不同意转课,“他说这是你跟教练的私人约定,公司不承认,我就意识到应该是上当受骗了。他们说按照合同上写的,最多只能退70%。”
4月27日下午,小贾报警求助。在当地派出所调解过程中,小贾为尽量追回费用、偿还信用卡,勉强接受了私教协议背面的条款内容,个人承担30%违约金、高达十几万元的费用损失。
为了解所谓的违约金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随即找到了金吉鸟健身京新广场店。到店后,该店负责人强烈要求记者关闭摄像机,否则叫人请记者出去。
当记者退到店外试图采访时,店方负责人再次阻止,表示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并且警告记者不得报道此事,否则后果严重。“这个事情你就不要再拍了,也不要报道了,免得事情最后恶化,你们自己要负这个责任。我们已经协调好了,签的所有东西里面都有。”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表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发放单用途预付卡,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小贾几乎每一笔私教课都超过5000元,店方涉嫌违法。
而且虽然私教协议背面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在不符合消费者充值本意的情况下,店方也应当把相关款项根据约定退还给消费者,强制收取30%的所谓违约金也是不合理的。
“从他们充值的过程可以看出,消费者并不是有充值的意愿,而是为了帮助教练完成业绩,他们对于充值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思。因此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个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从合同角度来,公司也应当把全部款项返还给消费者。”吴波律师这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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