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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成长,收获流,资本进入,行业聚焦。在万物竞争的娱乐圈,网校生的内容依然呈现出“火喷油,花闪锦”的趋势。

在过去的一年里,国家总局的很多政策都涉及到了网络学生内容的细化、标准化和引导,业内人士用敏感的神经来引导行业的走向。

当然,除了以超网综合、超网剧为代表的网络内容,今年国家总局的政策也涉及到很多传统电视台。

基于一个国家总局的政策可能涉及很多领域,一个领域的政策可能辐射到很多方面,为了表达清楚,我们可能会在列表中有重复,但即使有重复,我们希望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为内容创业者勾勒出一个清晰的脉络。

韩国限制。据韩国《中央日报》2月8日报道,一位中国文化产业官员透露,广电总局近日与各大节目制作公司的管理团队进行了谈话,并口头下达指示,不仅禁止使用韩文内容,还禁止中韩联合制作或合作制作。

据参考新闻网10月31日报道,外国媒体称,中韩两国外交部同时在官网公布了两国关系的沟通结果,因“萨德”进入韩国而引发的两国冲突迎来了“破冰”。

工资限制令。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团体联合会电视制作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团体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制作成本分摊比例的意见》。

意见认为,各成员单位和影视制作机构应将演员报酬比例限制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所有演员报酬总额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报酬总额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报酬总额的30%。

娱乐限制令。8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关于把电视明星综合频道打造成演讲型文化传播平台的通知》中进一步管控电视节目。

其中,“进一步强化电视卫星综合频道的公益性和文化属性”,“鼓励电视卫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播放公益性、文化性、科技性和经济性节目的数量和频率”,“鼓励制作和播放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独立原创节目”等政策。

明星限价单。2017年8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把电视尚兴综合频道打造成演讲型文化传播平台的通知》。《通知》对上星综合频道提出了七项要求,其中品种市场整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间,总局鼓励制作和播出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

2.争取增加普通人在节目中的比例,让基层成为节目的嘉宾和主角,注意不要把群众当成明星或背景。

同样的标准,同样的尺度。2017年6月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和播出管理的通知》强调了对全网原创视听节目行业的管理。很明显,网络视听节目应该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相同的标准和规模,保持良好的政治、价值和审美平衡。彻底杜绝一些不符合规定的作品打“擦边球”,在拍摄前按照院线影片进行备案,然后在网络平台上线以逃避审查的行为。并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和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整个视频行业面临全面整顿。

下令关闭网站上的视听节目。6月22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责令关闭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的视听节目服务。这个消息一出,新浪和微博美股开盘后双双大跌,一度跌幅超过7%和9%。总局表示,上述网站未取得《信息网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开展视听节目服务,播放大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社会评论类视听节目。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国歌在重要的法定假日播放。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9月29日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重要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纪念日,应当依法播放国歌。

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6月30日发布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明确规定了播出前审核和到位审核的制度。审核要素包括政治取向、价值取向和审美取向、剧情、画面、台词、歌曲、音效、人物、字幕等。而且通过发布8个完全禁止的内容和10个需要删减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网络视听节目中哪些可以拍,哪些不可以拍。

电视剧《十四条》。今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扶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要规范购买、播出和宣传活动,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严禁广播公司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评价网络文学的社会效益。2017年6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从出版质量、传播能力、内容创新、制度建设、社会文化影响力五个方面对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的社会效益进行了评估。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属地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应进行通报批评,及时约谈负责人,取消当年参加各类评比和评奖的资格。

清理虚假代言。6月23日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通知,立即停止播放“妙仙咳喘方”、“瘦身美颜陈冰火灸”等40种医疗保健品及减肥产品广告;同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公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部署对“医疗广告表演专家”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月15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各省局应组织辖区内的音像节目网站,对该网站上与医药产品促销相关的广告和音像节目进行全面梳理,并立即清理上述违法行为。

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承担主要责任,严格遵守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广告和具有广告性质的视听节目,坚决抵制虚假违法广告。

规范新媒体的采集和编辑。8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公告,要求规范报刊及其新媒体编辑管理。目前,一些报刊出版单位在管理上被忽视,尤其是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等新媒体,违反了网络信息转载管理规定。编辑不规范,审核不严谨,检查不严格,不履行职责。虚假新闻、“标题党”、“三俗”等问题层出不穷,扰乱了新闻传播秩序,损害了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坚决杜绝问题节目播出。今年10月,微博博主@曹青三才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传播管理”的通知文件。通知内容如下: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利用好所有考核不合格、不准播出的节目,坚决杜绝问题节目播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法律意识和自律,不得侵犯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不得擅自发布来历不明的广播电视节目。

总局的政策是业界关注的趋势,也是内容创业者的风向标。如果你选择总结总局一年的政策,或者回顾,或者期待,或者把脉,我们可以间接总结以下特点:

1.引导金不变。娱乐限制令、明星限制令、重要法定节日播放国歌、电视剧“主旋律”将成为荧屏主力等。这些规定总是强调卫星平台的方位。

2.遏制天价工资。明星薪酬限价单的出台明确规定了明星薪酬。是所有演员的总薪酬不超过总制作成本的40%的直接体现。明星涨停顺序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星涨停顺序。

3.规范网络视听节目。同样的标准,同样的规模,关闭网站电教节目的顺序,电教节目内容审核的一般规则,都体现了网络学生内容的规范。

4.严格查源头。《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意味着监管水平已经上升到从知识产权源头严格把关。

5.规格越来越高。刷屏“十四条”打破常规,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引起业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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