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局报告称,该局刑侦部门根据线索发起攻击,再次从“江口申银遗址”查获13枚被盗银锭。

彭山警方报告称,在公安部对“2014年5月1日”特大盗窃倒卖文物案的调查结束后,该局并未放弃文物的追回,及时挖掘出每一条新发现的线索,并主动出击。

2017年2月26日,该局获得消息称,资阳一沙主曾在彭山江口镇闽江挖银锭。得到线索后,警方高度重视,耿指定刑侦部门的民警进行调查取证。

据调查,2008年,杨、兰在彭山江口镇双江村三组管辖的闽江实施了“彭山水道疏浚及堆场”工程。警方根据线索,立即召见两人,当面宣讲国家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利益所在,要求两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提交所持文物。

4月初,兰迫于压力,主动来到彭山,将12锭50两的银锭和1锭20两的银锭交给警方。

目前,四川彭山警方仍在深入挖掘他们掌握的“江口沉银遗址”一案的相关线索。同时,警方提醒收藏者,如果持有“江口申银遗址”涉及的文物,请与警方联系并上交,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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