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金融从业者,你和中介打交道是必然的,中介可以是担保公司,也可以是合作渠道,本质相同,表现形式不同。和中介打交道,我们的心情是矛盾的。禁止在公司层面与中介有接触,但业务的发展必须依靠中介。公司不清醒,看不清中介的本质,把各种中介混在一起,没有明确的“中介策略”;作为一线人员,我们接触中介,了解中介,了解他们的利益。今天就来说说我眼中的中介,中介的价值,中介的类型,中介的结构变化。

先说一下身边的现象。中介无处不在,涵盖各行各业,房产中介,旅游互联网平台,员工中介,婚姻中介等。这些都是熟悉的中介;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本质上也是中介,但人们不这么认为。从直觉上讲,经济中介组织的存在是合理的,是有其价值的。不管你喜欢它还是讨厌它,它可能会有结构性的变化在不消退,但市场对它的需求永远存在,它的本质不会改变。

因为本文的重点是从消费金融的角度来看中介,在经过以上直观的理解之后,对中介的进一步理解应该从金融中介开始。金融的本质是实现剩余资金和短缺资金的匹配,推动上述过程完成的机构都是金融中介。从这个角度来看,金融中介就是在经济金融活动中为剩余资金和资金需求者提供条件,促进资金供求双方实现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对金融中介的定义,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银行是中介。所以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比银行借贷更接近金融的本质。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P2P在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的匹配上也优于银行。从学术角度来看,金融中介理论是研究的重点和方向。理论研究不是本文的重点,但金融中介为什么存在?金融中介理论给出了很好的答案。主要观点是金融中介在融资过程中具有以下功能:资产转换、风险分担与转移、交易成本降低、信息供给代理、代理监管、信用配置、参与成本降低、价值增值、客户导向。随着时间的发展和金融组织的演变,金融中介理论会有新的变化,但上述功能理论足以为我们的分析提供解释。

接下来,我们逐一解读金融中介的功能。第一,资产转换是指各种金融中介通过间接融资证券实现融资。金融中介通过各种负债形成资本来源。银行通过存款提供负债,保险公司通过保险提供负债,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同业拆借提供负债。然后,通过各种中介技术进行资金分配。第二,风险分担和转移是指金融中介具有在不同参与者之间分配风险的能力。银行面对的是质量高、资金需求大的客户,消费金融公司面对的是资质差、资金需求小的客户。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不同,这也是金融中介通过专业化分工来规范风险分配的原因。第三,类似于商品的生产制造需要消耗人力、物力和财力,金融产品的生产和交易需要满足合规性的要求,需要提供证据、信息和监督。金融中介的存在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此外,信息供给代理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代理监管也需要利用金融中介来约束和监督借款人,因为信息不对称。本质上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另一种方式,降低参与成本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另一种方式。所以这三点都包含在降低交易成本的理论中,后面就不单独解释了。第四,信用分配仍然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说白了就是因为信用在金融活动中太重要了,尤其是在消费金融交易过程中。金融中介可以通过专业性和信息积累来解决信用评估问题。第五,增值功能理论认为,金融中介通过改变风险、期限、规模、地点、流动性等为客户提供增值,本质上和降低交易成本是一样的,只是视角不同。前者看到的是交易过程成本的降低,后者看到的是客户利益的增加。以上是对金融中介功能的一种解读,也是金融中介的价值观。可以得出结论,增强或整合上述功能的金融中介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会更强,反之亦然。

理论部分讲完了,我们至少明白两点。第一,金融中介的存在是合理的。第二,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是金融中介。另外要明确的是,金融中介是分层次的,银行为一级金融中介,消费金融公司为二级中介,担保公司为三级中介,各种中介。它们的价值在于弥补了更高层次金融中介的不足。接下来说实务部分,从消费金融公司的角度来谈与消费金融公司打交道的“中介”。消费金融公司通过渠道开展业务,是消费金融公司的低级中介。消费金融公司和中介之间是合作关系。根据合作方式的不同,这些中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依赖型中介、辅助型中介、共生型中介和利用型中介。消费金融公司除了自主开发客户,还可以通过合作渠道获得客户,包括银行等同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这些机构由于审批门槛低或审批效率高,依赖消费金融公司获取服务费。他们的价值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或通过人际关系建立业务联系。随着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它们的价值会越来越低,而这些机构都是依赖的中介。消费金融业务往往与消费场景相结合,如教育培训、耐用消费品商店、旅游机构、装修公司等。这些机构都有自己的主业,并不完全依靠消费金融公司生存,但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了接触客户的渠道。所以从消费金融公司的角度来说,这些机构都是辅助性业务,所以叫辅助中介。消费金融公司的另一种渠道合作模式是贷款援助或资产转让。这种模式下,渠道机构有自己的资产获取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消费金融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或风险控制支持,其中必须提供资金。贷款援助模式会有风险控制支持,资产转移模式下的风险控制只是为了资产质量。这种合作关系是互利的。渠道获得资金发展业务,消费金融公司增加了客户和一定的利润。因此,另一种渠道拥有强大的客户基础和强大的风险控制能力,通过组建银团的方式共同开发市场。在这种合作模式下,消费金融公司只提供资金,处于被利用状态。所以这个渠道叫利用中介。以上中介只是合作方式不同,但合作的紧密程度不能一概而论,合作的价值也不能一概而论。接下来,将通过中介机构的结构变化来探讨它们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的价值。

在市场竞争的影响下,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的中介机构实际上正在慢慢发生变化。他们改变的方向是什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它们的生存或灭绝?从我的观察来看,他们的转变方向是强化金融中介的功能,是否体现了金融中介的价值决定了中介的生存。综上所述,金融中介的价值可以归结为资产转换、风险分担、信用配置和交易成本降低。).资产转换功能是消费金融公司的作用,其他三个功能是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进行中介转型的思路。正是这三点决定了这些中介结构的变化。随着消费金融公司获取客户能力的增强和市场影响力的增加,依赖型中介的生存空会越来越小。信用配置和反欺诈是依赖中介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方向。辅助中介会相对稳定,但如果要介入消费分期或其他金融领域,则需要改变或加强,以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分担。共生中介能力强,有自己的发展思路,但要想和消费公司有稳定的合作,信用分配应该是其重点,也是最有可能产生价值的点。效用中介更强。如果消费金融公司足够强大,他们之间的合作应该是在信贷分配上,其发展战略就不讨论了。

基于以上的理解,我们先说一些大原则。

第一,消费金融公司也是金融中介。因此,我们应该不带偏见或其他情绪,从理性的角度看待合作中介。

第二,中介也分很多类型或层次,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选择合适的中介进行合作。再谈消费金融公司的“中介策略”,无论哪个阶段,辅助中介都应该是优先合作的对象;如果是处于初始阶段或者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共生中介是更合适的合作伙伴,依赖中介是应该放弃的渠道;如果风险控制能力强,各种中介都可以成为合作渠道。无论什么样的合作渠道,无论技术多么先进,欺诈风险都可以通过技术来控制,信用风险和合作机构风险都需要人来参与。因此,这些不确定因素需要通过风险系统、流程和人员管理等进行控制。当然,这是组织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的领域,但这是从更微观层面的中介问题,通过逐步细分会看得更清楚更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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