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商洛市商州区的胡女士看到孩子脸上新的伤疤,心中充满了怨恨。她5岁的儿子奇奇在幼儿园一个多月内摔倒两次,一次造成下颌穿刺伤口7针,鼻根挫裂伤5针。胡老师不禁要问:老师看到了什么?园林的监管责任是什么?!

问题

一个月大的孩子两次受伤。一针

老师怎么看待宝宝?

胡女士和丈夫在商洛市做生意,儿子奇奇5岁,在上丹高科技幼儿园上大班。5月18日下午4点,幼儿园老师打电话说孩子上厕所摔倒了,接到电话的胡女士揪着整颗心,满腔怒火。

“这是孩子一个月内第二次因缝针受伤!你觉得宝宝怎么样?”胡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在电话中质问她的老师。她放下电话,跑去医院。她看到孩子在哭,鼻子根部有一个2厘米长的伤口,血流如注。清洗伤口后,医生进行缝合手术,在鼻根缝了5针。

事后根据幼儿园老师的反映,奇奇那天是一个人上厕所的,大概是摔倒后,她敲了一下厕所的瓷砖。胡女士问孩子为什么摔倒,孩子回答说地上有水,他滑倒了。5月25日,《华商日报》记者看到了胡女士在奇奇缝纫针前拍摄的照片。孩子鼻根明显开裂,长约2厘米。

担心

脸上的疤很明显

对宝宝以后肯定会有影响

在胡女士开的店里,《华商日报》的记者看到了刚刚拆线的奇奇,孩子的鼻根伤痕累累。经过仔细观察,记者发现奇奇的下巴上有一个明显的疤痕。胡女士愤怒地说:“这个伤疤是3月28日孩子在幼儿园操场玩耍时摔倒被刺时留下的。”胡女士说,当时园方解释说,宝宝摔倒在操场草坪上,下颌刺穿医院,缝了7针。“我以为是意外,学校认了医药费。我和父亲也没多说什么。”

“孩子第一次受伤的时候留下了疤痕。这次医生说,伤在脸上,疤痕可能更明显。”胡女士担心地说,如果留下疤痕,将来肯定会对孩子产生影响。“孩子才5岁。我们把孩子送到幼儿园监护,幼儿园要履行监管责任,孩子是连续受伤的。父母怎么能接受这个?!"

花园边

承认监管责任

正在和家长协商

5月25日中午,华商日报记者在午休时间来到上丹高科幼儿园,但记者没有见到园长。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鱼局长。据他解释,孩子第一次摔倒在操场上,幼儿园老师在场,老师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这次孩子一个人上厕所,老师不在场,因为他忙着照顾其他孩子。“那是两次事故,我们花园不避讳承担监管责任;我目前正在和父母协商,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

对此,陕西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所以,除非幼儿园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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