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公室婚外情”,卢晓强迫怀孕六个多月的妻子引产,并三次提起离婚诉讼。

6月7日,本报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主管法院在此案中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近日,双方同意离婚,吴婷婷获得赔偿65万元。

法院称,卢晓通过了高考,并于2004年被上海一所大学录取。由于他杰出的能力,他成为了学生会主席。之后,他爱上了学生会成员吴婷婷。他不仅在生日和情人节送玫瑰等礼物,还让班主任当媒人。他们很快建立了关系。

08年毕业工作。2010年初,他们在上海浦东新区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年底登记结婚。2013年6月初,吴婷婷怀孕了,这对年轻夫妇沉浸在为人父母的喜悦中。当时,卢晓甚至说他会买木头给他的孩子做婴儿床。

然而,半年后,刘晓突然变了脸色。他强迫怀孕六个月的妻子做引产手术。去做引产手术时,几家医院的医生明确告诉这对夫妇,已经存在了六个半月的胎儿双顶径62毫米,但是国家规定超过65毫米后,任何医院都不能做引产手术。然而,卢晓冒着妻子的生命危险和终身不育的危险,迫使吴婷婷接受手术。

卢晓还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居。他抱怨他们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相处。

吴婷婷说卢晓有“办公室恋情”。当他提到女下属周闻时,他只是称赞她的家庭是多么富有。但是自从2013年卢晓和周闻从国外出差回来后,一切都变了。

她还说,她没有犯导致丈夫如此坚决的错误,而是做了一个合格妻子应该做的一切。结婚时,她不仅没有在房产证上要求姓名,还让家里补贴了近10万元的婚礼费用,相关礼物也交给了男方父母;婚后她不遗余力的给婆婆治病,每次回湖北老家都带着大包小包。

在前两起诉讼中,卢晓的离婚申请被驳回。在第三起诉讼中,吴婷婷知道离婚是双方摆脱对方折磨的唯一途径。但如果按照法律来判断,她只能从房产的共同还款中获得一部分增值收益,而且数量很少。为了尽可能为她争取更多的权益,办案的法官傅宽玉继续调解了四个多小时。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吴婷婷获得赔偿65万元,比判决方法多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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