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杀手锏”。这个制度目前是如何实施的?还存在哪些问题?工作计划是什么?
6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联席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NPC财经委员会委员李礼辉就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出了上述问题。
被问及此事时,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智树平回答说,中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可以概括为“起步晚、进步大、差距大”。目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在进一步建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三星的三次采访促使召回了19万部手机
当被问及时,李礼辉指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控制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目前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覆盖范围相对较小,实施力度不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只涉及几类产品,召回率低,数量少。
智树平介绍,我国从2000年开始研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2004年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召回。它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还处于学习和探索阶段,需要改进和发展。
"目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正在建立."智书平表示,中国的缺陷产品召回从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汽车领域开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逐步完善。为了加强政府对不主动召回缺陷产品的企业的干预,国家质检总局通过缺陷调查和修订面谈的方式推进召回工作。
比如他说,去年备受关注的三星NOTE7手机爆炸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接受国家质检总局采访导致召回的案例。相关部门监控NOTE7手机过热,总局立即启动相关程序,对三星进行了三次约谈,最终促使其召回19万多部手机。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就断轴事件对大众汽车进行了多次采访,促使其宣布召回58万辆新速腾和进口甲壳虫汽车,并引发全球130万辆汽车召回。
将尽快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并建立相关法规
智书平承认,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仍然缺乏具有统一效力、涵盖产品领域广泛、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部分企业没有召回意识。当发现缺陷时,首先考虑的是企业的成本和信誉,不主动召回。
针对这些问题,智树平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立法调查和论证,完善缺陷判定依据,加大不履行召回义务的法律责任,尽快制定召回缺陷消费品的部门规章,努力将所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畴,扩大覆盖面,提高比例。
智树平还表示,要探索缺陷产品伤害监测信息采集系统,推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要提升技术水平,加大组织建设,充实人员经费,完善信息大数据系统和服务平台,提高召回能力。
"缺陷产品召回的监管也应加强."智树平表示,要拓宽信息渠道,加大缺陷调查研究力度,加强行政约谈,监督重要召回活动,依法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的违法行为。要加强部门合作,共享信息,构筑产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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