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重庆今年将全面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5日,记者从重庆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培训会上了解到,各区县市级发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民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大户的支持保护补贴,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同一地块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政策,促进了粮食生产,增加了农民收入。

“随着农业和农村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的政策效果正在下降,政策效率正在逐步降低。在一些地方,“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对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不种粮的农民也可以获得补贴,不能发挥财政补贴资金在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中的作用。”市农委粮油处处长袁德生表示,“三项补贴”改革是农业补贴政策的重大调整,其中之一是将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保护耕地地力挂钩。

政策明确规定,对已用作畜牧场的耕地、林地、已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用耕地等不予补贴。、以及在占用和补偿的平衡中“补充”了面积和质量不能满足耕种条件的已荒废多年的耕地。同时,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高耕地生产力。

补贴标准是什么?据介绍,对农民的一般补贴标准由各区县根据市级下达的农业扶持保护补贴总额,扣除对粮食大户的扶持保护补贴后确定。补贴可以根据第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应税耕地面积、确认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进行。具体面积类型由各区县根据当地情况计算。

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每亩230元,粮食作物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过去,我市对种粮大户实行两级补贴标准,即种植50-100亩,每亩补贴160元;种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30元。”袁德胜表示,将两个档次统一为一个档次,相当于提高了对大户特别是50-100亩粮户的补贴标准,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种粮大户支持对保护性补贴实行“区县审批、市级备案”制度。各区县对种粮大户扶持保护补贴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区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核实大粮种植户,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补助资金。“这样,事权分散了,责任明确了,工作效率提高了。”袁德胜说。

根据介绍,各大粮食种植户和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必须由群众张贴监督,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补贴分配相一致。我市将严格执行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虚报、冒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

市农委监督举报电话为89133120、89133730,市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为6757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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