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不起诉宝宝,我追回了伤亡赔偿,让宝宝走上了正道,你救了这个家!”河南方城县十里店乡李佳颖村党支部书记徐良双手紧握检察官和法官的手,感慨万千。
近日,在村支部大院,方城县检察院检察员宣布,经过半年的调查协助,涉案未成年人小李得以改过自新,表现良好。医院决定不起诉小李。然后,法官拿出一张42万元的伤亡赔偿支票,给了小李。
2016年6月,16岁的小李与他人抢走70元,被捕,移送方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讯过程中,检方了解到小李从小失去母亲,父亲在2012年底帮助施工队拆除郑州的房子时受重伤后死亡。由于施工队队长刘一直躲藏在外地,法院判给的42万元的伤亡赔偿金没有落实。小李为了支付弟弟的生活费,抢劫了他。
办案检察官称:“我院认为小李是抢劫案的共犯,未成年,有悔改表现,故作出有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他还跟进纠正小李,帮助教育。”
2017年春节期间,在方城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民政部门将小李哥哥列为扶贫对象,为哥哥办理了《孤儿证》,每月发放生活补助600元,为小李找到了工作。之后经过医院的沟通协调,终于找到了刘的下落,判决执行。直到这时,在检察官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后,法官才把赔偿支票交给小李。
听完案情,小李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以后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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