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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发布
近日,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电子政务蓝皮书: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对mainland China 32个省级政府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进行了评估和排名,17个省级政府的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浙江、贵州和江苏排名前三。突破数据壁垒,促进数据共享,是部分地方网上政府服务得到群众认可的重要原因。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启平表示:“信息烟囱”和“数据岛”的存在将严重影响政府服务水平的提高,并将职能分工、相互扯皮、职能重叠等传统行政弊端延伸到信息和数据服务领域,导致阻碍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旧管理传统。”
日前,国务院发布《政府信息系统集成共享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政府信息共享的“时间表”:2017年12月底前,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数据将基于全国政府信息共享网站进行共享。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正在优化整合数据交换系统、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国家政府信息共享网站等功能组件,完善共享平台。
地方倡议
贵阳
引入政府数据
共享开放法规
我国首个区级、市级地方大数据监管条例《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于今年4月正式发布,对贵阳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规范、促进、引领和保障作用。该条例将于2017年5月1日生效。
本《条例》所称政府数据,是指贵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派出机构、乡人民政府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取得或取得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资源。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数据或者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政府数据公开是指行政机关面向公民,向任何其他组织发送政府数据的行为。
《条例》将政府数据共享公开工作、经费和目标考核纳入法制化管理,确保政府数据共享公开、持续、有序、顺畅;明确分担责任;注重共享开放概念意识的培养和应用能力的提高;实现政府数据的动态管理;有多种救助渠道,确保政府数据的充分、有序、有效共享和开放;鼓励社会开发利用政府数据,参与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评价。
浙江
公布省级公共数据共享名单
截至今年5月4日,浙江省公布了两批省级单位数据项目的共享名单,进一步打破了省级部门的“信息孤岛”,全面帮助“最多运行一次”的改革。
首批省级公共数据共享名录向各级政府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开放了29个省级部门2600多个公共数据项的共享权限;第二批28家省级单位1146项数据的共享权限,包括法院判决及失信信息、国税稽查信息、省级电力公司欠费信息等。
信息共享是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体化服务”改革的基本保障。衢州行政服务中心是浙江省第一家申请来电的单位。省级部门的数据共享,把衢州的公积金业务带入了一个“无证明”的时代。现在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和购买材料,就可以直接向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授权窗口工作人员会拨打申请人的收入、信用信息、婚姻、房产等相关信息。从数据共享平台,然后进行审批。实现这个过程,以前需要很多趟,七个部门才能做好,现在只运行一个窗口,不到一个小时就能解决。
据悉,为了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规范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工作,《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个省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方法。
江苏
实现省内一号对外服务
近日,江苏政务服务网正式投入运营,迎来了满月。全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实现全省一号对外服务,是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亮点。报告显示,截至7月27日,江苏12345在线平台共受理群众和企业请求652万条,及时完成率98.2%,服务满意率93.4%。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苏12345在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江苏12345在线”将搭建一个分析中心,四个应用平台,搭建3.0升级版。“江苏12345在线”是中国第一个覆盖面广、省市县三级统一联动的在线服务平台,与90个省级部门和单位、13个区市、54个县区携手合作。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事务办公室主任方巍表示,“江苏12345在线”将建设分析中心,打造提供协同工作的服务平台、测试服务效率的监管平台、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重大决策服务创新平台。到“十三五”末,江苏省12345在线平台每年服务2000万人次,省政府热线每年服务1亿人次。
北京
民生信息首先是公开和共享的
北京即将建立市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近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北京市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管理办法》。《办法》将对促进北京打破政府信息孤岛,更好地保障政府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防洪等多部门合作中相关部门科学决策的效率发挥重要作用。
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介绍,2006年,全市建成全国首个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共享信息超过1345种;2012年率先开通政府信息资源开放网站,目前已开通42个部门,数据约170万条。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办法》决定,行政审批、信用、交通、医疗、地理、文化、养老、教育、环保、旅游、农业、统计、气象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资源应当优先。但《办法》也将政府信息资源按照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共享三种。其中,所有政府部门可以共享使用的政府信息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类;可以由相关政府部门共享或者只能由所有政府部门部分共享的政府信息资源,属于有条件共享类;不应由其他政府部门共享和使用的政府信息资源属于非共享类,但纳入非共享类的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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