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唐霄 时慧明 记者 严君臣)女子患上情感障碍入住精神病院,怀疑与 7 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关联,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 月 25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该案尘埃落定。因女子卢某未能就交通事故与其所患精神疾病之间存在关联性举证证明,且相关鉴定也不能确定,一、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卢某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2012 年 5 月,秦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卢某发生碰撞。交警大队认定秦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卢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卢某被送至医院就诊,经诊断其左股骨骨折、右桡骨骨折并伴脑震荡。20 余天后,卢某病情好转出院。

  2012 年年底,卢某就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最终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之后,卢某就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与肇事者秦某及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事故一次性处理终结,今后无涉。

  2018 年 11 月,卢某入住精神病院,并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此后,卢某家人一直怀疑卢某所患精神疾病与前述事故存在关联。2019 年,卢某诉至法院。审理中,法院多次就卢某所患精神疾病与事故之间的关联性启动鉴定程序。因卢某及其家人不能提供详细的病历材料,导致鉴定无法进行。

  庭审中,卢某一方坚持认为卢某在事故发生后出现了"兴奋、爱打扮、悲观交替"等症状且一直在治疗中,卢某的精神疾病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请求秦某及相关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先期损失 4000 余元。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卢某的精神疾病与 2012 年 5 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问题。首先,卢某在事故发生后,被诊断为左股骨上段骨折、右桡骨中下段骨折、脑震荡,但其头颅 CT 检查未见脑器质性异常。同时,卢某出院后一段时间内未有颅脑外伤后的继发临床表现和影像学改变,也未能提供精神异常的就诊记录。其次,法院于 2013 年审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时,卢某本人并未提及其精神异常。最后,因卢某不能提供详细的病历材料,导致鉴定无法推进。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不足以确认卢某所患精神疾病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卢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卢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原告卢某不服,提出上诉。南通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车祸7年后患上情感障碍,女子把司机给告了》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车祸7年后患上情感障碍,女子把司机给告了》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880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