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徐振宇许可记者严君臣)7月6日一大早,南通市区新桥北村一间狭小的出租屋里,满满当当挤了10个人。崇川法院受理的一起赡养案件在这里开庭审理,原告是103岁高龄的叶老太太,被告则是她的五个亲生子女。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叶老太太将在养老院安度晚年。
据介绍,叶老太太和丈夫养育了五个子女。1995年老伴去世后,叶老太太就一直是独自居住生活。十年前,她的五个子女签订了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支出400元,作为老人的生活费。
然而,随着叶老太太年事渐高,她的生活开始不能自理,日常开支也越来越多。她平时租住在一间小房子里,需要雇佣保姆照料自己的生活,此外还有医疗支出。再加上其他生活开销,原本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叶老太太的需求。
母亲已经百岁高龄,而这五个子女也都已经是老人,最年轻的60多岁,年纪最大的也已近八旬。为了赡养一事,这五子女迟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叶老太太无奈之下,只能将孩子们都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老人年龄太大,行动不便,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的承办法官夏建华决定把法庭搬到叶老太太的住处。老人见与几个子女对簿公堂,不仅潸然泪下。经过审理,夏建华了解到五个子女虽然成了被告,但赡养母亲的意愿还是有的,只是因为如何赡养以及父亲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如何分配,五人有分歧,所以才导致如今的局面。
“你们五个子女也都是老人了,相信你们对怎样养老也感同身受。老母亲103岁,你们还能时常见到,是一种福分,应该珍惜,而不是计较一点利益得失。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你们不可能逃避,还是要尽快拿出一个最佳方案,否则法院的判决未必能让你们每个人满意。”夏建华耐心开导,仔细释法,最终一家人达成调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最终五子女都同意将叶老太太送进养老院生活,五人平摊费用,每周轮流去养老院照料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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