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0证券简称:世运电路公告编号:2021-080
可转换债券代码:113619可转换债券简称:世界运营负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审计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天亮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的情形,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世运电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5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考核评级,获得相应的解除限售比例进行解除限售。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82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8日(共计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8年12月12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对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9月5日完成注销。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就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事宜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6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912,4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9,671,200股的0.71%。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0 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18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31,1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9,495,200 股的0.056%。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6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117,7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9,495,200股的0.52%。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15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61,43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91%。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1年6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每股转增0.3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数量由30,000股调整为39,000股。
2、回购价格
2020年7月9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2021年6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每股转增0.3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9.35元/股调整为6.35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如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9,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32,241,276股变更为532,202,276股。预计股本变动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努力实现股东权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经核查,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经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2、因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
六、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的情形,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及章程变更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世运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世运电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世运电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83
关于控股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运电路”)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奈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整合并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更好的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资产整体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电科技”)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奈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力电子”)。吸收合并完成后,奈力电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权利与义务均由奈电科技依法承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名称: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60617900C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安基路217号
5.法定代表人:佘英杰
6.注册资本:22,191.83万元
7.成立日期:2004年4月3日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奈电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二)被合并方
1.名称:珠海奈力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958620X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琴石工业区安基路217号宿舍A109室
5.法定代表人:佘英杰
6.注册资本:2,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0日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销售;线路板加工、生产、销售;劳务派遣(不含涉外劳务派遣)
10.股权结构:奈电科技持股100%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奈力电子总资产为20,134,839.81元,净资产为17,103,133.52元;2021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27,552,077.6元,净利润为37,353.65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奈电科技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奈力电子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奈电科技继续存续经营,奈力电子作为被吸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2、吸收合并基准日暂定为2021年10月31日,最终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奈力电子于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由奈电科技享有和承担。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4、合并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办理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5、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奈力电子的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奈电科技依法承继。奈电科技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总经理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85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9,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32,241,276股变更为532,202,27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32,241,276元变更为人民币532,202,276元,并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手续。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79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奈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81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预留部分第二期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 本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人;
●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261,430股(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91%;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15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61,43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91%。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18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31,1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9,495,200股的0.056%。
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9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1日,第二个限售期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具体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15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
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50%,合计数量为261,43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91%。具体情况如下: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的要求,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5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世运电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世运电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5名激励对象在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考核评级,获得相应的解除限售比例进行解除限售。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世运电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可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世运电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84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35元/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9,000股,公司总股本由532,241,276股变更为532,202,276股,注册资本由532,241,276元变更为532,202,276元。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现场申报外,债权人还可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并将债权申报材料发送至公司指定邮寄地址或传真号码。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2月2日(10: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刘晟
(4)联系电话:0750-8911371
(5)联系传真:0750-8919888
(6)邮政编码: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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