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烟花之乡”湖南浏阳发生爆炸事故。对于伤亡情况,当地最初称是1死1伤。后来媒体质疑,官方才改称是7死13伤。23日下午,应急管理部给出最终答案:13死13伤。
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省公安厅成立的专案组,仍在调查这起爆炸事故及瞒报、谎报行为。在事故调查处置中,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职。
据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23日报道,12月4日上午7时50分许,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达坪村的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违法生产烟花爆竹,造成一车间发生爆炸事故。
当天中午,浏阳官方对外通报,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下午,澎湃新闻称,从多个官方渠道证实,爆炸已致7死多伤。对此,浏阳官方人士表示,上述通报为澄潭江镇政府上报的情况。
12月5日晚,当地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称,该爆炸由车间违规生产引发。涉事企业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但存在违法生产、改变工房用途超量作业等违法行为。经全面清理,核定7人死亡、13人受伤。
然而,根据23日应急管理部的通报,当地隐瞒了该爆炸事故的真相——经过湖南省政府的提级调查,发现并核实另有6人死亡,“当地隐瞒死亡人数,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据新华社报道,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系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违法组织生产,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事发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伙同事发地浏阳市澄潭江镇有关公职人员谎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湖南省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引发,且存在谎报、瞒报和失职渎职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已启动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据了解,湖南公安机关对事发企业股东和法人代表、安全管理员等进行刑事调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对陈发学、杨沅朗等10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南省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嫌失职渎职和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书记刘法裕,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义勇,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挺攀,澄潭江镇联厂干部袁泽宇4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长沙市委对浏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敏,浏阳市副市长沈学军,浏阳市副市长屈湘水3人作出先期免职处理。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根据2007年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7人死亡属较大事故,由设区市调查;13死则是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调查,且需要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了长沙市、浏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主约谈。
约谈要求,长沙市、浏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湖南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浏阳爆炸发生半个月后,即12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派出16个以部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分赴多个省区市,进行专项督查。其中就包括湖南,而烟花爆竹也在重点督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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