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4月28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过公安部以及浙江省、云南省追逃办和公安机关扎实工作,“红通人员”胡亦品在越南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
胡亦品,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交通银行温州分行高新区支行原主管,涉嫌贷款诈骗罪。今年3月12日,胡亦品外逃越南,同日温州市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3月27日,国际刑警组织对胡亦品发布红色通缉令。中央追逃办将胡亦品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中越两国公安机关克服疫情影响、开展密切合作,在较短时间内将胡亦品缉捕并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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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消息,中央追逃办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天网2020”行动,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持续紧盯未归案“百名红通人员”,把近5年内出逃、县处级以上、涉案金额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外逃人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加大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扶贫领域外逃腐败分子的追缉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个案攻坚,有力削减外逃人员存量。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天网2019”行动战果辉煌,共追回外逃人员2041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4人、“红通人员”40人、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860人,追回赃款54.2亿元。
今年1月3日,“红通人员”彭旭峰受贿和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一审宣判,两人在境内外的违法所得均被裁定没收。监察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以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等,正从“彭旭峰、贾斯语违法所得被没收”等个案中,由法律规定转变为生动实践。
据了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完善国家监委履行引渡、刑协、被判刑人移管等相关反腐败国际合作法律职责工作机制,实现监察法与相关法律的有效衔接,将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追逃追赃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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