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土壤类型之一。
早期过度开垦和不合理利用使黑土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不同时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现象,并导致粮食减产。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以下简称黑土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新法实施对黑土地保护有何重要意义?科技力量将在新法实施中发挥什么作用?《中国科学报》为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全球首部特定土壤类型国家级法律文件
“在不同土壤类型中,黑土有机质含量最高、黑土层深厚,土壤肥力和固碳能力最大。”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张斌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我国黑土地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大部分地区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面积约为109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约为2.78亿亩。该地区粮食产量和商品量分别占全国的1/4,粮食调出量约占全国的1/3,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多项加强黑土地保护的特殊政策措施,重点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免耕、深松耕、侵蚀沟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轮作休耕等黑土保护和治理措施。
张斌介绍,这些计划和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4亿亩,在2021~2025年间通过土壤侵蚀防治、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肥沃耕作层培育等措施实现黑土耕地保护利用面积1亿亩,其中包括建成标准化示范面积1800万亩和高标准农田5000万亩。到“十四五”末黑土地保护区耕地质量明显提升,有效遏制黑土耕地“变薄、变瘦、变硬”退化趋势,防治水土流失,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制定黑土地保护法,就是将黑土地保护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张斌说,“作为全球首部关于特定土壤类型的国家级法律文件,通过法律建设的手段对促进全国乃至全球土壤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现我国和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
这部法明确了黑土地保护内容包括耕地资源和地力、耕地生态环境以及耕地粮食产能,强调县级规划动态平衡黑土地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黑土地的保护多方责权共担,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农民实施和多元参与的黑土地保护格局,强调各种协调机制的重要性;建立黑土地保护的长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提出建立粮食主销区跨区域的资金支持黑土地保护机制,具有重大创新性;明确各级政府在黑土地利用、保护、质量和修复等方面的建设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方案,强调对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的支持,强调调查和监测体系,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种植、耕作、施肥及其他环境友好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对黑土地保护做出重大贡献的奖励、黑土保护主导方责任的考核监督及对黑土资源破坏的行为的处罚措施。
对黑土地实施“建档保护”
按黑土地保护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将组织开展黑土耕地调查,建立黑土耕地档案,把黑土耕地纳入耕地保护红线任务。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黑土耕地调查,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耕地数据与全国土壤普查七类黑土地土壤类型数据逐图斑套核,进一步明确黑土区内黑土耕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状况,建立黑土耕地档案,作为严格管护的基础。
“耕地信息建档不是新生事物,但建立全面、完整、及时更新的黑土地档案信息库是一项新目标、新任务,还相当艰巨复杂。”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研究员郧文聚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指出,对黑土地进行“建档保护”,就是进行不动产登记,实际上是我国长期实施的地籍制度的一种升级。
他指出,地籍就是土地的档案。地籍是反映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位置、质量、数量和利用现状等有关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和法律等基本状况的资料,亦称土地的户籍。基础地籍资料包括地籍图、地籍册和地籍登记档案。地籍资料应具有现实性和准确性。
如今,地籍簿已经发展到电子信息档案、立体信息档案。郧文聚说,要实现对黑土地“建档保护”,主要是加强黑土地保护地籍信息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地籍信息所承载的预测决策信息需要深度挖掘利用。
由于我国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是在40年前完成的,有关黑土地的基本信息缺乏高精度。与此同时,这些基本信息尚未与地籍管理所需信息建立起关联。“黑土地保护地籍信息不完善、分部门孤岛化,没有形成决策支持,对实践需要支撑不够。”郧文聚说。
而黑土地保护中,水土流失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永续利用、集中连片开展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比较难开展。
“把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整合起来,打破信息孤岛,才能有效地实现对黑土地的保护。”郧文聚强调。
其中,前两项调查已经由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分别牵头完成,第三项调查工作正在农业农村部组织下进行。预计2025年,相关的黑土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信息将整合发布。
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非常必要
通过参与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的黑土地保护工程野外调研,张斌看到我国颁布的一系列黑土地保护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得到了落实和推进。不过在调查中,他也发现一些问题。
“对黑土地保护的认识不一致,科技支撑亟待加强。”张斌说,对黑土地质量、底数和边界认识不清;对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用地与养地的关系,特别是对土地利用强度改变方向、环境承载力和安全保护边界等认识不全面;对现行、现试技术的破坏性、修复性、保护性和保育性缺乏共识,一些常规技术被包装成保护性技术。
张斌认为,目前对黑土地保护的工作中,对田间秸秆管理、有机肥使用、土壤耕作和轮作技术创新比较重视,而对修复性、保护性和降低利用强度的技术重视程度不够,对短生育期作物育种、区块化粮豆轮作、定产定肥精准管理、农田景观结构改造、机耕道和管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技术创新考虑较少。
此外,创新技术的区域差异及其适应期长短差异的认识不深刻;创新技术的推广条件、适宜范围以及与土地集约化发展方向结合不充分。
“虽然保护性耕作具有防止土地退化的巨大潜力,在土壤质地较轻和干旱严重的东北西部和南部松辽平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在东北地区推广应用面积仍然较小。”张斌说,某些地方政府和农民参与程度不高,出现“一头热”现象;项目实施过程中缺少核查和监督相结合的设计。
“一些保护性技术的应用可能需要几年的适应时间,单独以实施目标作为考核手段,可能出现以偏概全、操之过急或弄虚作假现象。”张斌强调,黑土地建档不仅要以“解决地籍不明,打破信息孤岛,服务预测决策”为目标,更要用于黑土保护政策落实和保护利用技术应用的核查中。
“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非常必要,不能仅仅搞试点示范,要可复制、可推广,能学好用。”郧文聚指出,科技手段首先要解决大幅提升黑土地资源,从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问题;其次是黑土地永续利用问题;最后是法律法规实施的监测评价问题。“但最后一点是突出短板,必须尽快补上。”(李晨)
来源: 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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