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市民吴先生的宠物猫被物业工作人员当成流浪猫进行处置,吴先生索赔无果,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
吴先生租住在长沙某小区,他饲养了一只纯白色的金吉拉猫。吴先生表示,这只猫是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的,平时饲养时未挂铭牌。
2020年10月19日晚上8点多,吴先生的这只宠物猫从家里走出,在该楼栋的一处楼梯间惊吓到了其他业主,由于猫身上没有佩戴铭牌,业主怀疑可能是流浪猫。
“当天在业主群引起了恐慌,有业主就要求物业派人员对这只猫进行处理。证据显示,在这件事情发生的一个月前,该小区曾发生过流浪猫抓人事件,并且保安在处理的时候还受了伤。”岳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李亦雯表示。
业主群聊天信息
物业公司接到业主反馈后,为避免业主再次受到惊扰和伤害,于是将这只猫送出了小区。
次日上午11点左右,吴先生发现自己饲养的金吉拉宠物猫不见了,经向物业了解情况得知,被物业送出小区的那只猫正是自己的宠物猫。
心爱的宠物猫被当成流浪猫处置,吴先生气愤之余,将物业告上法院,并索赔一万元。
吴先生向物业公司索赔一万元
“案涉原告的猫只属于他个人的财产所有,但他没有对猫行使到监管义务,导致他的猫跑出了监管范围,物业只是尽职尽责在履行他们的职责。”李亦雯表示。
经审理,岳麓区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吴先生要求物业赔偿损失于法无据,于是判决驳回吴先生全部诉讼请求。吴先生不服提起上诉,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并在判决书中发出文明养宠倡议:动物饲养人要遵守法律和相关动物管理规定,尽最大可能避免动物致害发生,做一个合格的“铲屎官”。
提醒广大市民
应当看管好自己的宠物
按要求佩戴铭牌等宠物身份标识
牵好犬绳避免惊扰伤害到他人
文明饲养宠物,从你我做起
记者:郭姣姣
来源: 政法频道
1.《关于时宠是什么动物我想说宠物猫被当流浪猫处理,猫主起诉物业,法院:未挂铭牌不拴绳,驳回》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关于时宠是什么动物我想说宠物猫被当流浪猫处理,猫主起诉物业,法院:未挂铭牌不拴绳,驳回》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3252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