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广大学生、家长精准把握政策
市教育体育局
就有关政策作精要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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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教科体局负责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校在教科体局统一管理下,具体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就近入学。各地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保持学校适宜规模,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
坚持免试入学。各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坚持“公民”同步。各地公、民办学校要统一招生平台,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坚持规范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新生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县和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小学招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应的学位。小学入学年龄由县根据当地实际具体确定。
公办初中。初中招生采取划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位。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由学校所在地教科体局组织实施。未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的市内户籍学生,可向当地教科体局提出申请,在学校所在地就读初中,由当地教科体局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采取网上报名、志愿申报和统一录取的方式实施招生,主要面向本区域或本市,其具体招生办法、计划和范围等由当地教科体局核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实行九年一贯制“直升制度”。
特殊教育群体入学。
残疾儿童。各地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应读尽读”。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随迁子女。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优待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群体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各地要全面落实联控联保机制,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辍学。
招生程序
统一网上报名。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拟入学学生信息采集、报名通过平台进行。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统一组织录取。各地要统筹辖区内所有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统一公开信息。各地要利用门户网站、教育公众号、报纸等多种媒体,主动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办法,含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统一时间安排。6月15日前,各地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对外公布。6月20日前,各地建设并调试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7月20日前,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审核;7月30日前,网上申报民办小学、初中志愿;8月10日前,发布公、民办小学、初中录取结果;8月31日前,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为方便社会各界
及广大考生、家长精准把握政策
市教育体育局就有关政策
作精要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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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则
“公民”同步,取消“自招”。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招生录取以考生中考成绩为依据,所有学校取消自主招生。
凡读必考,严禁“跨市”。凡有就读我市普通高中意愿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中考。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跨市掐尖招生。
志愿为上,凡录不动。考生一经市教育体育局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考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录取名册之外的考生。
三坚持
体育考试“3+1”。考试内容为3个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总分60分。必考项目是中长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选考项目是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中任选一项技能考试。
平台录取“市统一”。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均由市教育体育局通过高中招生平台分批次、分县统一录取,其他任何单位、任何方式的录取无效。
艺体测试“县统一”。艺体生专业测试由各县教科体局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由教科体局统一上报。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应在艺体特长生志愿栏内填报拟报考学校志愿,录取时依据专业成绩、中考成绩并结合志愿录取,如未填报该校志愿,则被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资格。
三变化
民办高中填志愿。民办学校公费生、非公费生均要填报志愿,按规定统一录取。
中考总分850。2020年中考考试科目不变,总分增加到8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理综150分,文综100分,生物、地理6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理化生实验技能30分。
同批次志愿不兼报。每一个批次各设置一个志愿,考生可在同批次志愿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进行填报。
三提醒
注册密码“修改+牢记”。学校组织报名后,考生须同步注册并重设密码,注册名和密码是考生网上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等的唯一标识。
志愿填报“多选+慎重”。
志愿批次
招生学校
录取计划
设置机构
备注
第一批次
省一级示范高中:
南充高中
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
南部中学营山中学
各校可在其所在地以外的县录取不超过当地参考人数1%的考生,其中南充高中各校区、白塔中学可在其所在地以外的两个区录取不超过当地参考人数1.5%的考生。南充高中、民办省级示范高中在其所在地区域内按计划录满,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营山中学、龙门中学可在其所在地区域内录取不超过学校计划数10%的考生。
市教育体育局
市直属高中:龙门中学
民办省级示范高中:南充一中、南充十中
按学校计划
只面向顺庆区内招录
民办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志愿
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
按学校计划
市教育体育局
面向全市、收费标准请咨询学校
第二批次
省一级示范高中剩余计划、省二级示范高中、部分市级示范高中
按学校计划
县教科体局
第三批次
市级示范高中
按学校计划
县教科体局
第四批次
一般高中
按学校计划
县教科体局
三区联招志愿
除南充高中、白塔中学外,三区所有公办高中
每所学校在每个区的跨区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计划数的5%。
市教育体体育局
艺体特长生志愿
具有招收艺体特长生资格的学校,详见招生文件。
按学校计划
市教育体体育局
报到注册“守时+网络”。各高中学校报到注册时间统一为8月10日前,由录取学校组织考生在中考网内注册。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资格,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学校的调剂补录,两年内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温馨提示:
南充市2020年中考和高中招生入学政策已出台,广大考生及家长可登录“南充教育和体育局网”、“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或“南充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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