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18日发布声明,对《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一文致歉。据该文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将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声明表示,该文章出自协会保护繁育与利用委员会下属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自办的微信公众号。协会已决定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并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野生动物产品是人类的刚性需求”,这样的观点显然太荒唐、太荒谬,不值一驳。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吃野味,只吃饲养的家禽肉、鱼肉。而且,随着健康饮食理念的普及,素食主义者越来越多,他们不仅不吃动物肉,而且包括动物油在内的来自动物身上各部分所加工制成的食物也不食用。作为行业组织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竟然公开发表“野生动物产品是人类的刚性需求”观点,无疑是一种不负责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批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遭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予以撤销的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遏制“舌尖上的任性”,让“野味”远离餐桌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规范管理人们吃野味乃至立法禁吃野味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是,到底如何禁吃野味,应当允许不同声音发出来,也有必要听取不同声音。
例如,野生动物包括的种类有很多,除了遭到人们批评的果子狸、蝙蝠等之外,还包括鱼类。而目前我们中国人食用的很多鱼,特别是大江大河大湖的鱼、海鱼基本上是野生鱼,而非养殖鱼,属于野生动物的一种。如果“一刀切”禁止吃野味,那么是不是也要全面禁止人们吃江鱼、湖鱼、海鱼,这一点显然有必要讨论。
再者,野生动物经过人类驯化和养殖之后就不属于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的动物肉是不是都可以吃,同样需要讨论。因为如果按照“一刀切”禁止吃野味的标准,那么可能出现的一个现象是,野生的江鱼、河鱼、海鱼不能吃,而人工饲养的猫、果子狸却可以吃,这显然是另一种荒唐。
笔者以为,吃野味必须规范,乃至禁止,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确实不应该“一刀切”,究竟哪些“野味”可以食用,哪些“野味”必须禁止交易和食用,以及哪些动物即使人工养殖也不允许交易和食用,必须要细化。这需要公开讨论,应当允许、包容和听取专业人士的不同声音,不能直接以他们是既得利益者的定位而钳制所有的声音。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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