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如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法治济南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5月9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在济南中院联合召开了赋强公证执行工作座谈会,济南市中院执行局、全市基层法院执行部门和泉城公证处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泉城公证处刘景学主任介绍,自2016年济南中院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意见》以来,泉城公证处高度重视赋强公证业务开展,设立两个金融部、抽调10多名骨干公证人员,专门办理赋强公证业务,为驻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30多家金融机构办理赋强公证4000多件,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得到了金融机构的高度认可,社会效果非常好。今后,泉城公证处将继续加强赋强公证的宣传,加强对公证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办证水平,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把每一件赋强公证都办成精品,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泉城公证处也将继续加强与各级法院执行部门的沟通,建立业务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共同打造赋强公证“济南品牌”。
济南中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戴伍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针对办理赋强公证执行中公证处和法院执行部门需要完善和提升的问题,提出了规范性的指导意见,确保做到赋强公证中程序和实体两个公正,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济南中院执行局局长杨雷指出,做好赋强公证是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泉城公证处近3年的时间里办理了大量的赋强公证业务,有效的化解了金融风险,充分体现了赋强公证便捷、高效的职能优势,能够有效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今后的赋强公证执行工作,法院执行部门要充分认识赋强公证执行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意义,继续坚持把赋强公证执行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法院执行部门也要与公证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强力合作,确保赋强公证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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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强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简称赋强公证,是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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