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购买了摄像机遇故障却无法联系商家退货,选购名牌收到的却是假货,网上团购线下却不能消费、网上订单无故被取消……,伴随网络平台和电商的迅猛发展,网上消费越来越热的同时,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许多消费者不同程度地遇到了维权难题。以历下区为例,2016年历下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投诉476起,近四成是涉网案件线索,共173起,比往年同期增长30%。网络购物咋维权,结合具体案例,历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教你几招。
网购商品遇故障
2016年12月,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独立网站上购买了一款价值1080元的索尼牌小型摄像机,经使用发现摄像机成像差,商品质量有问题,未开具发票,投诉人决定退货,却无法联系商家,物流单上寄件人信息也不真实。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无奈投诉人年龄偏大,不记得网购地址且采取的是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随后工作人员采取与快递公司联系,几经努力,核查出真实发货人信息,经多次协商调解,帮助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消费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当心,建议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知名)电商网站,购买前仔细浏览产品、物流、售后条款,保留好确认短信、确认页面,自己的产品订单及时截图保存,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付款时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尽量在验货试用后才确认付款,不能把款项支付到个人账号。对货到付款方式,要养成当场验货习惯,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时要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明确责任。此外,要注意保存消费证据,如聊天记录、网页内容和付款记录,并尽可能索取购物凭证,以便在维权时举证。
选购名牌遇“李鬼”
2016年5月,缪先生投诉反映其在网上购买了一件雅戈尔衬衫,收到货后与实体店相比较,发现网购的这一名牌衬衫无论在手感、做工还是品牌标识上都有很大差异。缪先生意识到可能买到了假货,遂向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工作人员在帮助投诉人退款退货后,对这一假冒侵权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品牌商品时,应当选择有营业执照、信用良好、评分高的品牌网络旗舰店,同时要注意查看商品评论,避免误认误购。
网络购票游玩无法取票
2016年7月,周女士投诉反映其在某旅游网站购买了两张“济南方特东方神话”的门票,共支付362元的费用。周女士前往消费时,发现无法取票,随后联系网站却被要求办理退票手续。然而手续办完了,购票金额却迟迟未退。本来耽误了游玩,影响了心情,还不主动退款,对这种不讲诚信的行为,周女士对此十分气愤。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先后联系该网站及投诉人了解具体情况,经调解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该网站退回周女士门票款362元。
消费提醒:旅游类网站不仅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也在价格上存在一定优惠,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这种遇有在线上购买服务后,线下消费遇到困难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团购网站联系反映,沟通解决问题的办法,如网站不履行退款义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同时,此类网站应注重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主动帮助消费者解决困难,无法提供服务的应当及时办理退款。
网上团购遇欺诈
2016年4月,鲁先生投诉称其在某团购网上购买了价值230元的团购消费券,但多次去消费却都未找到商家地址,商家电话也无法接通,投诉到团购网站,网站只说能够消费,却未能解决实际问题。鲁先生认为该团购网发布虚假团购消费活动,欺诈消费者,要求给予处理。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联系团购网站和投诉人,经协商调解,团购网站退还了230元的团购券费用,同时额外为鲁先生充值70元作为补偿。
消费提醒:消费者遇有此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网络交易平台在无法提供商家的真实信息时,应当进行先行赔付。同时,网络交易平台应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商家信息的审核把关。
由于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无地域性和开放性等区别于传统商品交易的特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容易遭受损害。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在维权渠道上,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消费者需要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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