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方便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效率,市社保中心于近日开通了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网上申请业务,参保人无需纸质材料,动动手指,简单几步就能“不见面”实现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网上办”、“掌上办”。
据介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一直是社保的高频业务之一,原先,参保人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需要先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该凭证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后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还要与转出地通过信函等方式公对公联系,整个过程比较耗时。
市社保中心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介绍,“为积极打造‘便捷社保’,推进业务经办智能化,我们除了对原有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外,还实现了与人社部异地转移平台对接,打通了多条线上办理渠道。仅去年我市受理转移接续业务就有5万余笔,转移申请系统的上线将给数万参保人带来便利。”
从今年4月起,参保人在济南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单位经办人员次月即可登录济南社保中心网站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网上转移接续申请业务。跨省转入济南需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渠道(济南人社APP、支付宝、“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或其他电子社保卡申领渠道)提交接续申请。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后续工作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成。
下面记者就如何网上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采访了市社保中心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看看具体怎么操作吧?
从外地转入济南
转入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已在本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在本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我市单位参保职工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②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③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我市累计缴费满10年的。
网上办理渠道:
1.跨省或从省内其他城市转入济南的,可通过济南社保中心网站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网上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单位经办人员登录济南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单位业务”进入。
点击“其他申报”,选择“养老关系转移”。
点击窗口下方“新增一行”进入转移信息录入界面。
录入养老保险转移信息,保存提交申请,并上传《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跨省转入济南需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还可以通过3种渠道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上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①网站登录办理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1962495.jhtml),进行用户注册登录。
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填写转移信息,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完成后,可通过“社保转移申请审核”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联系函》,办理后续业务。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查看不通过原因,重新提交转移申请。
②掌上“12333APP”办理网上申请:
通过“掌上12333”APP办理,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③通过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办理网上申请:
通过济南人社APP、支付宝、“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或其他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办理,点击“电子社保卡”,选择“社保关系转移”,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济南转至外地
转出办理流程:
1.登录济南社保中心网站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打印《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到就近社保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打印。
2.将《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后续工作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成。
温馨提示:
换了城市工作,一定需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移吗?
不一定。参保人只要在退休之前,将各地分别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都转到待遇领取地(也就是退休地)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参保人换了城市工作完全可以暂不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除非已经确定以后的待遇领取地(或长期居住地)或其他必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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