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破获一起离奇案件。一名男子在地下室挖了一个地窖,囚禁了六名作为性奴隶坐在舞台上的妇女,其间两名妇女被杀害。
这起案件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冲击。经过洛阳警方的紧张部署,犯罪嫌疑人李浩被成功抓获。
公务员变成恶魔
李浩,男。他是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34岁(2011),南阳市新野县人。和妻子生个儿子。
直到警察逮捕他的那天,邻居们才知道地下室发生了重大的性奴案,都以为警察在挖赃物。
据邻居说,李浩和妻子平时关系似乎还不错,没什么异常。李浩的同事说他平时上班很准时,看起来也不像坏人,但是很少参加同事的聚会。
据警方称,李浩挖地窖是为了关押受害者的地下室,这是他在2008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的。他家不在这个小区。
李豪晚上挖地道,挖地窖,早上用尼龙袋装摩托车运走。因为挖地窖要很晚才回家,他骗妻子说自己找到了另一份工作,晚上住在一个工作单位,妻子对此一无所知。
犯罪场所——可怕的地窖
根据警方的计算,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的深处。地窖只能通过一个3.4米深的带梯子的竖井进入,然后通过一个4.7米长的水平井。井筒和水平井的直径约为50厘米。
与此同时,你必须通过六扇带锁的铁门才能进入地窖。这么深,有六七个铁门之多。即使被囚禁的女孩大声呼唤,外人也不可能听到。
下面有一个白色的管子和一个绿色的皮管,通向地窖,保证地窖里有足够的氧气,但即便如此,还是阴暗潮湿,空气体很脏。
地窖不到20平米,高2.43米。距离地面1.1米。用木板分两层。床在上面,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炉,热水炉。电是从外面接的。李浩最多把五个女人关在这里,吃喝耶戈的东西,李浩负责带进来或者清理出去。
六个被囚禁的女孩都是被李豪从洛阳不同的KTV、小美容院、按摩店等地骗来囚禁在地窖里的。
李浩2009年8月开始挖地窖。同年10月,她骗了第一个女孩,强迫被骗女孩参与挖地窖。最后一个女生在破案前两个月被骗了。
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7月,6名女孩中有2人因反抗被李浩杀害,随后被埋在地窖里。警察已经发现被谋杀的女孩中有一个来自四川。
案子终于曝光了
警方称,23岁的女子小青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她刚刚从老大哥为她修建的地窖里逃出来。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其他五个姐妹被欺骗和绑架,成为“老大哥”的性奴隶。“与此同时,‘老大哥’也杀了两个人。”
小青的话很快引起了洛阳警方的注意。随后,警方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性,先后挖出两具尸体。
事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抓获企图逃跑的李豪。
表面上看,李豪用来作案的地方是隐藏在居民楼里的地下室。
因为面积不到20平米,李浩在地下挖了一个4米的地窖一年多。地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一个直径约60厘米的洞。
下到洞口后,左边是一条只有一个人能爬进去的隧道。爬完隧道,里面有两栋小房子。
令警方惊讶的是,被关押的女孩配备了电脑,但没有上网让她们玩游戏和看视频。
经警方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浩在欺骗、监禁6名女性后,曾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平时对这些女孩“训练有素”。女孩们没有反抗,而是互相嫉妒。
大约在2010年的一个晚上,其中一个女人因为争风吃醋和另一个被囚禁的女孩打了一架。
李豪帮助后者杀死前者后,当场将尸体掩埋。在此之前,李浩为了“以身作则”,杀死了一个“不听话”的女人芳芳,把她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
李豪囚禁6名女子的动机是:利用妇女从事色情表演赚钱,组织被囚禁的妇女外出卖淫。
据警方报告,犯罪嫌疑人李浩经公安机关讯问,两年前在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节目可以赚钱。他提前在西工区某小区自己购买的地下室挖了一个洞,先后将6名年轻女性骗进地下室,锁在洞里,逼迫年轻女性表演网络色情。
其间,李浩多次强奸年轻女性,组织年轻女性外出卖淫谋利。
其中两个女青年因为不听李浩的话,被杀害折磨致死,葬在尸窟。警方称,李浩犯罪的动机是通过裸聊赚钱。
在地窖里,警察找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地窖里既没有无线网络信号,也没有网线。这台电脑是被囚禁的女孩用来看电影和听音乐的。
调查过程和最终审判
警方称,用于裸聊的电脑在李浩购买的地下室。为了防止被囚禁的女孩在裸聊时趁机求救,每次裸聊都是李豪亲自控制。裸聊完,她关掉电脑,拔掉电源。
裸聊价格50元半小时,100元一小时,支付宝结算。
一名警察说,李浩“性奴隶屋”的设施比调查人员想象的要完整。除了四个设计合理的洞口、水平隧道和两个小房间,“性奴屋”还专门配备了通风系统。
“在地窖里,还发现了许多烹饪工具。虽然面积不到20平米,但生活所需的器皿几乎就是一切。”警方称,在通往“性奴屋”的横隧道里,李浩在女孩被囚禁之初,曾每两天送饭一次,但后来认为“太麻烦”,干脆给女孩买了做饭的工具。但是送饭送餐的时间也是不规律的。李豪有七个铁门。
当警察询问获救的女孩时,发现她们对监禁期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对女孩的照顾很好。
直到遇到警察,这些女人甚至“忘了恨”。
警方最不能理解的是,部分被救女子在警方调查期间试图保护李浩。
“根据我的分析,李豪善于与人沟通。他给女孩子洗脑很成功。”有十几年刑侦经验的郑胜利说:
其次,这些获救的人很可能被迫或自愿参与杀害另外两名被监禁的妇女。李豪用它来控制自己的思想。
“看过文件的人睡不着。十几年来办案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残忍的事情。”一名警察说,经过调查,被囚禁的女子和李浩在地窖里的生活几乎完全“非人化”。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浩犯杀人、强奸、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共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浩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因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款1万元。
在李浩的胁迫、教唆下,被告人段某某参与杀害两名被害人,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参与杀害一名被害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三名被告人在被李浩监禁、威胁的条件下被胁迫参与犯罪,应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段某某被判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缓刑。被告人李源犯窝藏包庇罪,被判处缓刑。
2014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罪犯李浩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处决。
小科普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其实有句话叫这些女生变成这样。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俗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或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中文: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又称人质情结,是指被害人长期被犯罪分子控制,却依附于犯罪分子,甚至帮助犯罪分子犯罪的情况。
根据专家的研究,对人类表现的恐惧有一个脆弱的底线。
当一个男人遇到不讲道理的凶神恶煞的杀手,随时想取其性命时,人质会逐渐将生命权托付给凶手。
过了很久,人质吃了一顿饭,喝了一口水。每一次呼吸,他都会觉得恐怖分子对他是宽容的,是仁慈的。
对于绑架自己的暴徒来说,他的恐惧首先会变成对他的感激,然后变成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会下意识的认为凶手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因为这发生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这种屈服于暴政的弱点被专家称为“斯德哥尔摩精神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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