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长沙的李先生投诉称12月23日妻子下班后,被公司领导叫去接待男客户,6小时后妻子回家醉得不省人事,还不停抽搐吐血。经诊断系急性酒精中毒、应激性胃炎。

目前,黄女士已回家休养。黄女士回忆称,当天公司一共有三人赴约,吃饭时一共喝了两瓶红酒,饭后又被喊去唱歌,期间,所接待的客户再次拉着自己喝酒。李先生认为下班接待客户还被拉着喝酒,并不是妻子的工作范畴。

但公司却对此事有不同说法。

目前,双方正在进一步沟通协商处理此事。

网友评论

网友纷纷表示,酒桌文化要不得。

延伸阅读

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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