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奖

以月度为单位,每月发放一次,主要以员工上月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和个人考勤为依据在下个月度和下个月度工资合并计税和发放。

2.半年奖和年终奖

以企业经营业绩、部门业绩和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个人考勤为依据,按照考核期内实际可享受奖金的月数计发(不满半个月的按0.5个月记发,满半个月的按1个月记发)。半年奖在7、8月份分两次进行发放,年终奖在农历新年前后分两次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根据每年农历日期另行规定),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税和发放。

3.奖金的发放对象

4.为当期在职的员工。当期实习生(不含一线实习生)、违纪处分期间员工、奖金发放时离职(即合同解除、辞退、辞职等情形。合同到期自然终止、退休的除外的员工均不计发。发放对象有变化的,以当期实际发放通知为准。

5.奖金的核定

1)月奖的核定(S01-03岗)

将员工个人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按照百分比计算),乘以该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奖基数,乘以该员工个人考勤比例,以此核定此员工该月度的奖金数额。

2)半年/年终奖的核定

a)生产体系S01-03类员工根据当年薪酬方案及奖金方案制定时确定的各薪资等级对应的奖金总额,结合员工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及个人考勤情况进行分配。

b)职能体系Z02-06类员工的半年奖/年终奖由上海联晟根据企业考核期间公司的绩效状况给予公司系数,根据公司系数、员工薪酬等级中所对应的体系内奖金基数、结合员工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及个人考勤情况进行分配。

c)06类主管及以上岗位人员的半年奖根据以上规则发放,年终奖由上海联晟统一进行考核分配。

3)产假期间的奖金核定

a)员工产假期间的所在月份不计入奖金核发月,奖金核发月为实际出勤工作月。

b)产假期间所扣除的产假月份相对应的奖金基数,在所属部门未增加部门编制的前提下,给予部门领导进行内部分配。

4)病事假、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奖金发放

员工的事假、病假、产前假、哺乳假超过一定天数,在此期间的奖金将根据休假数量的多少,予以扣减,直至取消,具体如下:

6.其他规定

员工试用期内不享受月奖,试用期满后的当月月奖按照天数进行折算。在发放半年奖或年终奖时,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半年奖/年终奖的奖金分配按照其在职月数进行核算。

按照仪征申荣《员工违纪处理规定》的要求,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在违纪处分期间的奖金将根据其违纪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扣减,乃至取消;未违纪处分期间的奖金按出勤折算发放。

由于公司经营业务或组织机构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员工歇工,将在员工休完当年年休假及消化完当年时间帐户后,进入歇工阶段。歇工期间第一个月全额发放月奖,从第二个月起不享受月奖,半年奖/年终奖按照非歇工期间在职月数进行折算,直至返岗后恢复。

各部门(厂区)的奖金分配,必须控制在部门的奖金总额度内,不同岗位类别奖金额度不得相互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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