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韩文/图
每天上下班爬楼梯是什么感觉?新乡天龙苑3号楼的业主们有过很深的体会。
2019年9月下旬,新乡市某法院查封了楼内部分公共空房间及设施,包括电梯,业主每天要爬上爬下楼梯。
这让业主很难理解,写字楼的公共区域,比如电梯,不应该属于所有业主?你为什么因为开发商把公空房封了?
2019年10月,发布查封公告的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回应《河南商报》记者:虽然水电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被查封,但水电的使用没有受到影响,大厅、后院、电梯无人购买,开发商也没有过户。
法院工作人员还表示,买房时不涉及电梯,但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发商要提供电梯!!!
针对此事,河南商报记者也于2019年10月采访了新乡市房屋管理局。
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电梯应该属于共同使用权和共同区域,所以只能查封开发商的房子,不应该查封电梯。
河南商报“记者陪你做事”专栏关注此事后,引起网友关注。
近日,天龙苑3号楼业主告知裴半君,河南商报报道后,业主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法院取消查封电梯。在新乡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帮助下,电梯得以修复。
“如果没有河南商报报道,电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用。”10月27日,业主代表对送横幅陪伴您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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