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一名刚满16岁的电梯维修学徒在六安兰溪小区去世。3日,记者联系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死者余某之前在网上并没有被电梯抓到。至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的确定,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物业:监控录像还原的兰溪小区物业经理为重庆毛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2日晚,物业公司发布了事故描述。声明称,“8月1日上午,悠悠兰溪小区物业检查员发现小区内电梯出现故障,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于9时致电电梯维修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请求维修。下午,维修单位人员进入小区维修,没有通知物业公司。”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通过监控视频发现:“8月1日下午14时11分,维修单位的一个人已经在1号楼2单元进行了维修。14时11分至17时30分,未找到该工作人员的视频信息。17时30分,维修单位另一位姓李的人前来询问电梯维修情况后,物业公司配合维修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之前维修过的工作人员余某躺在1号楼2单元二楼。在电梯底坑,伤势严重。”随后,物业公司打电话给120、110、119和30店派出所。18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陆续赶到,将伤者送往六安中医医院抢救。余获救后死亡。警方:在电梯井发现死者的第三天上午,记者前往市公安局,联系了金安公安局三石铺派出所的民警。据悉,该地区警方1日17时58分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指令,第一时间赶到尤然兰溪小区。当警察赶到现场时,发现余躺在1号楼2单元负二层电梯的井底。据了解,于1999年5月14日出生,祖籍寿县三觉镇。120到达现场后,19: 40左右被送到市中医院。经医生诊断,余已无生命迹象。随后,余被送到殡仪馆。安全监督:在调查过程中,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公司和现场民警,了解到在电梯井底发现了于。也就是说,之前抓到的不是电梯。据晋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军说,“事故发生后,区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了现场。目前,区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以确定是事故还是安全事故。但在调查过程中,不会影响事件的善后工作。”物业人员还表示,正在积极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积极配合安监和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事故原因。质量监督:原因和责任需要进一步调查。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电梯安全管理、安装维护等特殊行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梯日常维护规则》强调电梯日常维护中现场操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还应实施现场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根据物业公司获得的事发当天的监控情况,以及辖区警方赶到现场时了解到的情况,当天只有一人在现场。记者从市工商质量监督部门了解到,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进一步调查。3日上午,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根据相关劳动法,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应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同时,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相关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培训。"特殊作业需要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认证后才能使用."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徐德祥告诉记者,作为学徒,余如果出去修电梯,可以初步认定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死亡事故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为了维护余的合法权益,电梯维修公司或家属可以向人力和社会部门申报工业死亡鉴定。徐德祥表示,由于用工属地管理的规定,下一步部门将会同金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详细调查了解。维修公司:否认死者在修电梯时发生意外。兰溪一号楼属于沿街商住楼,共8层。据悉,1日下午,小区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在事发现场多次拨打于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直到听到电梯井里传来电话铃声。工作人员赶到物业公司求助,然后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报警。记者了解到,于是一个学徒,师从于叔叔,学习时间只有十天左右。然而,悲剧发生后,维修公司否认余打算修理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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