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于去年6月20日宣判,被告人顾某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要赔偿国家经济损失1.05万元,同时向社会公众道歉。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第38届上海市“爱鸟周”启动仪式上,这笔赔偿款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移交给了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专门用于修复犯罪对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造成的破坏。
经查,2017年11月中旬至12月6日,被告人顾某在崇明区东部一片小树林内悬挂张网2顶,先后捕杀乌鸫、白腹鸫等野生鸟类37只。经鉴定,其中35只是列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或《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鸟类。
乌鸫 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供图
“以往,这类犯罪虽然对国家野生资源造成了损害,但最终判决很难通过索赔的方式让犯罪分子付出代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徐嘉炜表示,《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赋予人民检察院一项职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相关机关或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机关或组织提起诉讼的,可以支持起诉。
这意味着,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造成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犯罪分子,不仅要面对牢狱的惩罚,还要赔偿公共利益所受损害,并通过公开道歉等方式给公众一个交代。
记者从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了解到,得到赔偿款后,主要将用于生态补偿修复等三方面:
其一,在案发地补植复绿,尽可能修复当地鸟类的生境。其二,遴选志愿者,在崇明地区做候鸟的保护巡查。其三,继续加大对捕猎鸟类行为的警示宣传。对于赔偿款的使用情况,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将加强后期监督,还会到实地查看生态环境修复情况。
“爱鸟周”开幕式后,辰山植物园的草坪上支起数十个“自然嘉年华”帐篷,通过游戏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市民传播野生动植物知识
鸟类被捕猎后,它们将面临被买卖、杀害等悲惨境遇。近年来,一些捕猎者将鸟类杀死后食用的情况经常发生。
“食用野生动物,有百害而无一利。”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涂荣秀表示,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导致生态失衡、破坏物种资源,还会严重危及食用者的健康。
目前,已知的人类传染性疾病共有1415种,其中62%来源于动物。人类食用野生动物,其携带的细菌、病毒、寄生虫非常容易传播给人,造成感染甚至死亡。
比如,野生蛇、蛙体内的寄生虫感染率几乎达到100%,且感染强度大、寄生虫种类多,令人闻之色变的就有裂头蚴、肺吸虫等。而野生鸟类有概率携带病毒,捕杀它们的人还没食用它们,就可能因为吸入含有病毒的气溶胶,或直接接触它们及它们的分泌物、排泄物等而感染病毒。
裂头蚴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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