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
需要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一个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优秀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所有专科生、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兼职除外);
6.申请人未能在学生原籍省内其他银行机构同时申请原籍国家助学贷款的。
2
申请配额
大学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相应上限标准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申请人参照现行住宿和学费标准,申请2018-2019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助学贷款。同时申请期限不能超过学制规定的期限。
三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从学院领取《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和《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学习、品行及贷款资格说明书》,提交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2.经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高中或相关民政部门确认的《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表》(以下简称普查表)原件在本科入学前,表上的确认日期必须是2018年;人口普查表中的内容不得涂改,人口普查表中的信息应真实准确。
3.申请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父母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A4纸尺寸,复印件白色部分父母应签署“同意贷款”字样空)。
5.学生本人出具的《信守承诺、不违约、按时还贷承诺书》。
四
工作安排
申请阶段
9月14日至9月19日,各高校应及时告知愿意申请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并组织学生统一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经济困难证明表》;同时,提醒学生准备好申请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并根据学院的要求及时提交。
初始试验阶段
9月19日至9月21日,各学院将对学院级贷款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9月21日前,将学院的合格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翟7 208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复习阶段
9月25日至9月28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核,合格的学生材料提交银行审批。
银行审计和面签
银行会审核所有提交的材料。批准后,将委托学校组织申请人统一面签合同。具体时间以银行安排为准,另行通知。
贷款发放
本行预计2018年12月按照合同时间首次发放贷款;如果申请的是多年期贷款,银行会在每个学年确认续贷后的不同年份发放当年的贷款。贷款发放到学校财务部门后,将直接用于学生学费的抵扣。如果扣除后有余额,所有贷款将分配给个别学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竭诚为您服务!
地址:翟7号208室
电话:62334829
邮箱:zxdk@admin.ustb.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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