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的父母注意!
抵制有偿补课,市教育局放大!
学校和老师会因为补课赔偿而受到严惩!
首先,明确领导机制。市教育局成立了管理有偿辅导班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市纪委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和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还将部署特种部队,组成一个视察队,进行突击调查和调查。县区教育局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和举报渠道。市教育局的电话是0555-2407900和2473336。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强化办理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在职教师有偿辅导班正常监管机制。特别是收到反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的报告后,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并根据《条例》的要求,视情节轻重和姓名及时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共同发现,共同查处,绝不姑息。
第四,严格的问责机制。一次问责总比动员千百次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管辖范围内管理教师有偿辅导班的主要责任者。他们要负责保土,要负责保土,要负责教、稳、展、利。校长是中小学有偿辅导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对有偿辅导班的管理要负责、有效、高效。
在职教师因管理不善、事件频发被禁止补课,或被发现核实后搪塞隐瞒,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关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取消其评价资格。
私立学校没有为在职教师管理带薪补习班,年检直接定义为不配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扣除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让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学校兼职,配合在职教师办班,不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查处教师有偿补课。年检一经发现,直接定义为不配合,限期整改,特别严重的情况纳入整改,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五,建立联动机制。今天全面开始管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习工作,公布治理方案和待遇规定;下一步,需要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引入教育自愿咨询、延迟服务等配套项目,使教育真正按照教育规律回归办学,按照青少年成长规律回归教学,全面推进减轻学生繁重课业负担,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让家长、学生、社会满意。
对付费补习班最严格的新规定
全文如下
▼
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
关于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教学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沉重的学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钟发[2018]4号)、《关于禁止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本市公立和私立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学生实习基地、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有偿辅导班,是指在职中小学教师的下列行为之一:
1.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寒暑假等假期,在校内、校外等任何地方为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得奖励;
2.利用职务之便,强迫、调动、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辅导班,并从中获取奖励;
3.组织或者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组织,或者兼职从事学科教学、文化课辅导、声体美专项辅导等工作,并从中获得报酬;
4.将补课学生介绍给其他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得报酬;
5.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以其他方式或者变相方式从事有偿补课的。
第四条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辅导班的,一经查实,除清退违法所得外,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县(区)或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当年奖励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情节较轻的,当年评定为警告或者严重警告不合格;
2.情节严重的,记大过或者记大过,给予低层次专业技术职务,撤销相关荣誉称号,两年内不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再次发生有偿补课行为的,应当首先调离教师岗位,然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
第五条教师在处分期间,应当暂停其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不建议参与各级教学质量监控命题、教师职称评审、教学业务评选评委。
第六条新教师在试用期或见习期内从事有偿辅导班的,所在学校不得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两年内不得受聘于我市中小学。
第七条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免除其职务,但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师(优秀农村教师)、教学明星(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三工作室”主持人、导师等。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处理外,可按程序取消或建议。
第九条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除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处理外,还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民主党派成员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告知其所在市、县级民主党派组织,并提出追究党内纪律责任;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CPPCC委员,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通知相应的NPC和CPPCC机关。
第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辅导班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负责教师有偿补习班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管理工作,同时成立专门检查组,对有偿补习班进行暗访,取证核实,及时查处。
第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最严格的规范、最严格的检查、最严格的处罚为原则,全面管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辅导班。要加强教师道德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实行教师道德宣誓制度,抵制有偿补课承诺,完善教师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未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补课行为进行管理,导致事件频发,或者对补课行为不予处理、拖延处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取消其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价资格。将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坚持积极引导、疏导结合。鼓励中小学校通过实施课后服务制度、学生成长导师制等。,组织教师开展自愿咨询、网络答疑。建立和宣传师德先进典型,鼓励教师在课余时间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和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辅导志愿者队伍,为需要辅导班的学生提供志愿辅导,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十四条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市教育局的电话是0555-2407900和2473336。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马鞍山父母
严格打击有偿补习班
你怎么想呢?
综合:马鞍山教育局官网整理
1.《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最严禁令出台,教师违规补课直接开除!记住这个举报电话......》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最严禁令出台,教师违规补课直接开除!记住这个举报电话......》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805302.html